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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5年做500亿这样完成(实施篇) 7 上页:第 3 页 我们假设∶“特许经营商”在某一个月的销售额如图所示。公司与“特许经营商”之间的分配作如下约定∶ 100 400 1600 6400 25600
3% 6% 9% 12% 15%
我们来看一下它是如何体现“公平性”和“激励性”及“人性化”的分配原理的∶ C 的奖金 = C“特许经营商总奖金” — “F、G、H、I的奖金”; A 的奖金 = A“特许经营商总奖金” — “B、C、D、E的奖金”; F∶500×6%=30; G∶10000×12%=1200; H∶10×0%=0; I∶5000×12%=600; C的奖金=15510×12%-(30+1200+0+600)=31.2 B∶50×0%=0; C=31.2; D∶100×3%=3; E∶2000×9%=180; A的奖金=18660×12%-(0+31.2+3+180)=2025; 你发现问题没有?C好像什么都没有做,还有31.2元佣金,不多也就算了;但A才做了1000就得2025元,凭什么比G做10000才得1200元还要多近一倍!你说我不理解?是不是A剥削了谁?你想过这个问题没有?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你来思考一下∶凭什么说C什么都没有做?A做的没有G做得多?依据是什么?….只是一种“感觉”吗?你来思考一下,假如你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就出现了一个难于理解的问题∶ 既然 C什么都没有做那就不应该给他一分钱佣金!不给C一分钱,可又为什么C还拼命为华润零售介绍“特许经营商”加盟华润和拼命为华润介绍顾客到“华润超级专营店”购物呢?他是为了学习雷锋?还是给华润做义务劳动?还是在家闲得发慌,想出来为社会做点贡献?还是至今我们还没有研究出来的一种什么精神?……C如此,那么A还要去分析吗?既然你也承认他们不会去做!就说明你的推理值得你再思考!?我们完全有理由讲,我和我的团队4年多的实践告诉我一个真理∶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A、C不仅在做,而且做得非常努力!不仅他要投入金钱,而且要投入大量的“无形资产”和“无形劳动”!你说他们应不应该多劳多得!既然应该,就说明它充分体现了这个金钱分配制度的“公平性”、“激励性” 和“人性化”。这就是“ICNF”的分钱原理。这个分钱原理之所以公平和人性,就在于它承认了只要付出就必须要有回报的这样一个人性的价值观。 举个例子∶你在一家商场购买了一个手机。你向你的好朋友极力推荐。你的好朋友也买了一个同样的手机。商场却没有给你一分钱佣金。虽然商场没有委托你这样做,但是,可能你给你的好朋友推荐这款手机时,你花费的电话费。你不仅付出货币还付出了脑力,结果商场并不给你一分钱的补偿。我们讲这是不人性的,而“ICMF”恰恰承认了应该付给你报酬的合理性,所以,我们讲这是人性的,因而是正确的。 其二,“ICMF”的利润分配制度承认∶亲自销售商品的直接销售收入,也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体力劳动”收入;把自己的经验、知识、所掌握的信息、技巧等教授给别人的间接销售收入,这个收入就是我们常讲的“脑力劳动”收入------这二种收入的合理合法性。在传统的思维模式下,一般是不承认特许经营商的脑力劳动收入这部分的,或者讲承认但没有充分体现出来。所以我们讲,“ICMF”的利润分配制度体现公平性和激励性及人性化的分配原则。 如果有一天A退休了或生病了或者出去渡假了,总之这段时间关门了,但他会发现他应得的佣金或者利润华润零售会一分不少地打到他的银行帐号上。这个收入就是“不在职收入”,相当于他花费了1年、2年、3年或更长的时间同华润共同建立了一个可能分布于全国乃至国外的“华润超级专营店”营销网络,虽然,他关门了,请注意别的特许经营商经营的超级专营店会不会也会关门?300%都不会!就好像你不吃饭难道让我们大家都跟你不吃饭一样是不可能发生的。既然别的特许经营商经营的超级专营店不会关门,那么,虽然他的销售收入没有了,但是至少他的这二项收入∶ 1)、培训其直接推荐或者间接推荐的特许经营商,并从他们的(销售)利润中按照事先的约定抽出相应的比例而给予“脑力劳动”付出的回报收入; 2)、培训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业务推广代表,并通过其直接推荐或间接推荐的业务推广代表把商品和服务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从他(她)的报酬中按事先的约定抽出相应的比例而计提“脑力劳动”付出报酬的回报收入; 最起码还有。因为这二项收入是由于他对特许经营商和业务推广代表事先的推荐和培训使得他们具备了独立工作的能力。他提前付出了劳动,这个劳动既有“有形劳动”,如体力上的付出、金钱上的付出等;也有“无形劳动”,如知识和经验的传授、培训等的结果。打个比方,好比他往保险公司投了一个医疗保险,有一天他住院了,工资虽然没有了,但保险公司会按照他投保的种类和大小替他付住院费。保险公司之所以愿意这样做,是因为他事先给保险公司的付出。道理就这么简单。不过他付给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是不会主动增长的,即使主动增长也是有限的、常规的,像钱存在银行的利息一样;而他同华润零售共同来进行“ICMF”,共同来构建的“华润超级专营店”这个营销网络,共同来对特许经营商和业务推广代表进行推荐和培训,那么,他事先付出(即相当于他事先给保险公司交的钱)而获得的佣金/利润回报却是无限增长的、非常规的、倍增的。因为其它的特许经营商和业务推广代表会把它教授的知识和经验依葫芦画瓢按倍增效应复制下去。 就是因为“ICMF”收入的这种“公平性”、“激励性”、“人性”、“不在职性”、“世袭性”、“倍增性”、“平等性”和“无限发展性”。这些收入的特性就构成了对加盟者有很大的、无穷的吸引力!这就好像“股票期权制”中的激励性设计原则把人的欲望成千上万倍地放大,从而充分满足人的物质需求一样,到今天,我还没有发现有那一种商业模式有这种收入特性。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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