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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定胜天--营销谋略论 百战百胜,非善之善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故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故小敌之坚,大敌之擒也。---《孙子兵法》 营销之道,有如用兵,制胜之道,在于用谋。如果一个企业的资源是无限的话,显然是不必考虑用谋的,因为可以与人拼资源,打消耗战,打持久战,谁的资源多,谁能挺到最后,谁就是赢家。然而,每个企业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谁也玩不起资源消耗战,况且用这种蛮打蛮拼的方式,即使赢了,也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无疑是不明智的。如何用自己的谋略,自己的眼光、自己的智慧以最少的代价达到目的,就成为评判一个企业高明与否的标准,最后也会成为一个企业生死存亡的尺度。作为一个在市场上打拼多年的营销人,笔者深有体会,目前关于这方面论述极多,笔者仅就以个人理解,将各种谋略进行一些整理与归纳,以供探讨。 营销谋略之道,其实可以分为道谋、文谋、奇谋、借谋、弃谋、逆谋、速谋、专谋、大谋、全谋、不谋而谋十一大块。 第一谋:道谋 战略高度,观念制胜。 战争要谋道,得道胜。孙膑说:“以决胜负安危者道也”。营销也要谋道。政治与战争中的道是政治原则、观念形态、思想体系,营销中的道则可理解为观念,只有营销观念对头,企业才能在竞争中获胜,才能兴旺发达。 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不可否认,国内仍有许多企业没有“道”的, 很多企业仍然抱着一种从自我的角度出发,而不顾及顾客的感受,或者虽然考虑到了顾客,却又没有考虑到影响者、以及公众的利益,或者死抱技术情结,以为技术最先进的才是最好的,不以市场为导向等等。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短短的二十几年中国企业历经生产观念、推销观念、一般营销观念、以及社会营销观念,能否与时俱进,跟上潮流,能否按道行事,替客户行道,决定了企业在行业中地位乃至生死存亡。 福特汽车在开始时“不管顾客喜欢什么颜色的汽车,只生产黑色的汽车”,因为当时它是老大,产品供不应求,顾客没有太多选择。后来随着大量竞争者的加入,顾客已受够了老大的气,转而投向其它厂家的怀抱,福特差点倒闭。后来只能是“顾客喜欢什么颜色的汽车,就生产什么颜色的汽车”,做到以客户为导向,以市场为准则,福特又起死回生。 主孰有道,得道胜。观念改变了,行为才会改变,行为改变了,习惯才会改变,习惯改变了,性格才会改变,性格改变了,命运才会改变。作为一种观念,还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市场上永远没有放之四海皆准普遍规律,没有永恒的真理,因为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变”。 第二谋:文谋 文化取胜,精神为本。 名牌背后是文化。文化的承载越大的项目,其效益释放量越大。效益的增长不是算术级数,也不是几何级数,而是原子裂变级数。 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没有理论指导的企业是盲目的企业,盲目的企业是不能走到胜利的彼岸的。 一个百年企业之所以能够存在百年,是因为一种精神在支撑,一个强大的组织之所以强大,是因为有一种文化渗透在其中。海尔的文化和精神是创新和服务,故而它能制造出手搓式洗衣机,也能制造出能洗地瓜的洗衣机。也会有了因为汽车坏了,送货人员用肩膀扛几十里地也不误及时送货的美谈。诺基亚的文化和精神是科技以人为本,所以诺基亚的产品总是那么人性化,并不因产品的高科技而离大众太远。菲利浦的文化与精神是不断进取,所以它总是“让我们做得更好”,好中求好、精益求精。三家企业都因有了一种文化和精神而成为名扬世界的企业。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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