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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极经销商管理:让客户创造价值 7 上页:保证金的管理及使用办法 区域总经销商(甲方):___ 重点分销商(乙方):_____ 生产厂家(丙方):______ 为维护“E1”产品的各级经销渠道的流通价格和流通秩序,维持各级经销单位的关系,保障合法利益,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和丙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丙方产品“E1”区域总经销商,乙方为甲方、丙方共同确定的“E1”重点分销商 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推广和销售丙方的“E1”,并保证丙方产品在甲方和乙方市场畅通。 第二条 分销期限、区域及供货价格 一、丙方按总经销协议所确定价格向甲方提供货源,甲方按批价80折作价向乙方供货。甲方和乙方的对批发商的销售价不得低于批价82折,对零售商的销售价不得低于批价85折。 二、分销期限为: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分销区域:___________ 四、分销回款任务为:_____盒(60粒/盒),约为______万元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在总经销区域内选择一定数量的经销单位作为区域重点分销商,并签订分销协议。 二、区域重点分销商选择必须与两方共同确定,共同签订本协议。 三、对未签订分销协议的经销单位不得低于批价82折供货。 四、对乙方分销区域内的其他经销单位,原则上不得直接供货,特殊情况需与乙方协商并经乙方同意后再供货,且供货价格不得低于批价82折。 第四条 乙方应认真履行下列责任,否则丙方有权取消乙方让利金 一、必须从甲方购进“E1”并在本协议区域内销售。 二、严格按照下列价格规定向协议区域内的下一级经销单位供货; 1、对下一级分销商的供货价格不得低于批价82折; 2、对零售商供货价格不得低于批价85折。 三、对下一级分销单位的销售价格、销售区域进行监管。防止下一级经销单位发生低价销售或跨区域销售行为。 四、每月向甲方、丙方提供“E1”产品的详细销售台账或清单。 五、不得重点经销与“E1”同类竞争产品。 六、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进行分销区域的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七、不得借货给丙方业务员个人,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的违约行为进行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协议。 二、本协议正常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和甲方续签协议。 三、对丙方的市场策划、广告宣传、销售活动有建议权。 第六条 让利政策 一、让利条件: (一)本协议期满时,乙方完成协议期任务,且没有违反本协议的责任条款,否则丙方有权拒绝支付奖励金。 (二)因甲方拖欠乙方货款而造成甲方和丙方之间的总经销协议未完成时,丙方有权拒绝支付年终让利给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让利办法: 本协议期满的两个月内,由甲方和丙方共同对乙方进行考核,符合让利条件后,丙方把让利款划拨给甲方(甲方给丙方出具收据),甲方在收到丙方对乙方的让利金后十日内支付给乙方。 三、让利标准:乙方全年付给甲方的“E1”销售量回款总金额×2%,考核按批价80折计算回款。 第七条 奖励金的监督机制 甲乙丙三方应共同建立市场监督机制,对违反协议价格和窜货行为进行互相约束和监督。如发现并查实乙方有违反协议价格和窜货行为,丙方有权取消乙方重点分销商资格,并取消对乙方的让利金。 第八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由甲方和乙方自行处理,丙方不承担其中任何责任。 第九条 其它(略)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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