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销传播网 频道导航
EMKT广告
在线投稿 热销丛书

会 员 区 网站地图
首页 动态 文库 知识 资讯 社区 服务

高级搜索 热门搜索
文  章
最新文章 最热文章
读者推荐 用户评论
全部文章 我的收藏
麦肯特培训课程

麦肯特提供优秀的营销与管理培训课程、内训与咨询:





*领导者之剑-突破思维技巧
*情境领导
*大客户销售三步曲(情境销售、战术、战略)

更多

麦肯特观点
麦肯特系列电子丛书:

营业经理晋升培训手册
区域市场》《销售经理
见习主任》《增员话术
战略营销计划
业务员教材
新人培训手册

...更多

滚动 | 家电 | 通讯 | IT | 房地产 | 汽车 | 医药 | 银行 | 保险 | 证券 | 航空 | 旅游
酒店 | 服装 | 食品 | 化工 | 会展 | 媒体 | 娱乐 | 教育 | 商业 | 营销 | 政府 | 其它
中国营销传播网 > 动态 > 房地产 > 正文

搜房房天下声称免佣金却收了近万元 被罚1.6万元


www.emkt.com.cn 2016年04月27日 11:37   新闻晨报


  二手房交易中中介佣金对于买卖双方而言也是一笔较大支出,按照惯例本市的中介佣金一般是上下家各付房屋总价的1%。然而,有房产中介为了招徕客户,打出“免佣金”、“低佣金”的口号,但是这样的宣传靠谱吗?记者采访获悉,声称“卖方佣金全免,买房只收0.5%”的上海搜房房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在进行中介服务时,甚至以买方名义,与卖方签订协议,收取佣金及保证金共计近7万元。

  “卖房免佣金”却被收费

  消费者张女士反映,今年1月份,她委托搜房网房天下中介出售自己位于交城路的房子。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房天下中介人员帮其联系好了下家,双方约定房屋总价为119.5万元,并于今年的1月8日,三方签订《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房天下两名工作人员作为买卖双方的房产经纪人,为他们提供房产经纪服务。

  在合同签订10天后,两名房产中介找到张女士一家,称为了保障交易顺利,防止买卖双方反悔,要签订一份《解约协议》,约定解约责任。解约协议本来应该是买卖双方签订,但是在这份协议上,却只有卖房方张女士签了字,而买受方签字人则由两名房产中介代签了。在这份《解约协议》中,要求出售方支付给中介公司总房价款0.5%的佣金5975元,以及总房价款0.2%的保障金2390元,共计8365元,同时要求出售方支付给买受方退一赔一的定金计60000元。两笔款项共计68365元。

  为了保障房子交易顺利,张女士一家按照协议内容支付给了两名中介人员68365元。支付完成后,中介公司于2月2日开具5975元佣金发票,但未开具2390元保障金的发票。

  提供虚假信息罚1.6万元

  向房产公司支付完所有费用后,消费者发现,在房天下门店及广播宣传中,一直对外宣传“卖方佣金全免,买房只收0.5%”,而自己作为卖房者,为何还被收了5975元的佣金和2390元的保障金?此时房产中介则拿居间合同说事。无奈之下,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调查发现,房天下工作人员在从事房产经纪活动时,均未在《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上的“经纪人”和“经办人”栏目签名。同时,该公司通过门店店招、购物袋等形式对外宣传“卖方佣金全免,买房只收0.5%”、“二手房佣金0.5%”的广告,但是在事先未明确告知的情况下收取出售方佣金及保障金,违反了《经纪人管理办法》和《侵犯消费者权益处罚办法》:“从事服务业的经营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据此,静安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搜房房天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对其进行罚款1.6万元。同时退回消费者保障金,并退一赔三。



相关新闻



搜索新闻:


       

主页关于麦肯特关于网站招聘信息广告服务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 © 2000-2015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