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峡因湖平方显高--某感冒药策划实例 7 上页:策略策划(1) (二) 核心策略 ××解毒片整体市场策划方案中的核心策略就是U.S.P创新。我们提炼出的U.S.P是“三重杀病毒”。 1、U.S.P诠释 针对大多数感冒患者“治感冒,要速效”的要求及久感不愈普遍存在的现状,我们将感冒病毒分为主导病毒、交叉病毒、残余病毒。并提出了××解毒片先杀主导病毒,再杀交叉病毒,后通过调节免疫力克杀残余病毒的主张,以此表明我们在速效方面与众不同的地方:我们的产品同时针对引起感冒的主导病毒、造成交叉感染的交叉病毒及顽固残留的残余病毒发挥效用。 2、对U.S.P的思考 提出了一个与众不同的销售主张,工作并没有因此而结束,我们还必须对U.S.P做以下思考: 一是合法性的问题。任何广告创意或是其他策划成果如果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悖都无法实施,也可以说是策划人的无效劳动。因此我们首先对这一销售主张的合法性进行了咨询及检验。通过向有关部门的咨询及在几个省份申报文字广审的检验,我们得知它是合法的。几乎所有针对病毒用药的感冒药都是同时对多种感冒病毒发挥作用的,只是它们没有提出来而已;另外,从主导病毒、交叉病毒、残余病毒的分类上来说,虽然不科学,但是从人们直观的认识来看,也可以这么说。因此,它的合法性是得到保障的。 二是独特性的问题。通过与国内感冒药比较,我们提炼的这一销售主张是独一无二的。 三是有效性的问题。从消费者的感受来看,同时克杀主导病毒、交叉病毒、残余病毒(三重杀病毒),就意味着减少了交叉感染与久感不愈的可能性,是具有购买说服力的。 四是误导性的问题。经过消费者反应调查,我们提出了这一销售主张后,有的消费者认为只有××解毒片才具有三重杀病毒的功能,而其他的抗感冒药物只能针对一种或几种病毒发挥作用。产生这一误解是我们意料之中的,当然,由于我们在广告推广上的力度的限制及其他产品各有千秋的特点,产生这种想法的的消费者不会占多数。我们认为这是一种合法的误解,是一种市场化的误解。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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