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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新主张——策略型设计 如果说九十年代初CIS理念携海外的新设计理念进入中国之时,国内企业对设计的趋从只是一种盲目赶时髦和膨胀心态的话,短短十年多的发展,令市场又进入了一个新时期。企业渐渐对新设计、新工具的运用变得感觉迟钝了。美仑美奂的电脑特效在着实令画面眩目的同时,也慢慢地失去了设计本身所应肩负的使命和责任。而对设计的浅层次理解,使进入这一领域的门槛愈加低下,进入二十一世纪,放眼四壁,似乎会操作PHOTOSHOP和苹果系统的人都成了设计师。设计师沦落到如此地步,真可喜可忧,喜的是它竟成了“全民健身运动”,基数如此之大,“后继有人”矣!忧的是程式化的设计如何才能为企业提供真正有价值的服务。 众所周知,目前真正想做好产品,光靠轰炸式的广告已成不了气候,充其量混个眼熟耳热,但知名度高了,并非美誉度也水涨船高。信息在大量传播同时,也忽视了产品真正具有亮点的地方。短视的心理,使得企业在委托设计工作时,仅仅把设计作为一个从属于产品运作阶段中的一个小层面,未能充分发挥产品视觉形象在实际运作中的作用。难道做成一个成功产品,仅仅靠的是一套策划方案吗?答案否也。 行若公司在多年与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以一个当事人的眼光分析了这一现状,并提出了“策略型设计”的概念。 何谓“策略型”设计?与“系列化”设计、“浅层设计”有何不同?根据市场营销4P原理,策略型设计不是单纯的设计,其所涵盖的范畴与深度营销充分结合起来,并配合企业产品上市、入市、成市的整体过程,有机融和营销手段,使各类营销方式以最佳的状态发挥最大效果。 团队不仅仅指设计部门本身,同时包括企业的决策层和市场相关人员及策划人员。每个设计项目就是一道综合命题,必须充分的审题,寻找设计的支撑点,即产品的营销策略。企业同时需至少提供以下几方面资料: 1. 产品基本形态 2. 产品主要成份 3. 产品价格定位 4. 市场人群定位 5. 产品发展计划 在此基础上,制定符合产品定位的色彩,基本识别图形(象征图形),同时充分与企业发掘USP,并在设计中得以体现,成为视觉第一要素。需要重视的是勿完全听从企业的自身观点,因为作为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太过于了解自己产品,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企业往往会流于自我感觉良好,从而忽视了第三方——消费者的观感,而策划设计公司更多是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待产品,并结合以自己专业的观点去提出质疑,必需敢于向企业提问,实际上这往往是非常关键、正确的,或者是可行的,定位的正确有助于设计形式上的“一通则全通”。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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