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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的一天 7 上页:第 2 页 财报之殇 下午三点,会计小王从银行回来,告知李建军款已汇出,同时汇报了医院近期的财税状况。那些丝毫不能使人乐观的数字,再次把李建军推向内心的深渊。 如果说,人才困境与信任危机使得李建军头疼的话,那么,税收问题几乎是回春堂医院致命的要害。 目前,我国专门针对医院的税收政策概括起来可以用“两个条款”和“一个文件”来描述。 “两个条款”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困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个华人民共和国茁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提到的有关医院税收的两个条款。 “一个文件”则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0年7月10下发的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 上述文件把医疗机构进行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并规定了两者不同的税收政策。简单地说,这个文件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这主要是指民营医院,当然还有一些小的诊所)要照章纳税,但同时给予了3年的免税照顾。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是指公立医院)免缴各项税收。 从税收的角度上来说,目前我国税收政策中对医疗机构使用的分类概念是营利和非营利,不是按照投资主体是民间还是国家来划分的。也就是说,民营医疗机构只要按照国家非营利医疗机构的运作模式去运作,不会因为它是民营医疗机构就不能享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样,公立医院只要它是按照国家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运作模式去运作的,那么也不会因为它是公立医疗机构就可以享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按照规定,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这笔税收大约占到民营医院总收入的8%左右。 然而事实上,回春堂医院实际上所承担的税负,远远超过了专家公布的8%。三年免税期早已过去,接踵而来的是各式各样的税收,相比较公立医院8%——10%的补贴而言,运营成本至少超出20%以上,在微薄的利润支撑下,实在是步履维艰,更谈不上竞争。 一直以来,李建军都有一个想法,但始终不敢真正去面对。那就是把回春堂医院申报为非营利性医院,这样一来,医院的运营成本就会降低很多,可能会获得较快的发展。但同时也意味着,医院将成为社会所有,自己不再是医院所有人,而降低为管理人的角色,将近二十年来的投资付诸东流。 想当年,李建军离开学校后,不顾师长亲友的劝阻,执意放弃留在大医院当医生的机会,自己创办了回春堂诊所,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像现在这样一筹莫展。 窗外夕阳西下,金色的阳光斜穿过玻璃洒落在医院的走廊上,又是忙忙碌碌的一天即将结束了,明天该怎么办?李建军坐在办公桌前,双手托腮,陷入了无尽的沉思……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puppyjacky@12.com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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