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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购物不花钱”?


《销售与市场》1995年第六期, 2000-08-22, 作者: 傅强, 访问人数: 1694


  这是一个促销妙招

  还是一次虚假误导

  抑或一个似是而非的“擦边球”

  见仁见智

  争论在所难免

  由此引发出一个紧迫的课题

  尽快出台《实施细则》 

  使执法者、商家及 

  消费者切实有法可依

  如果有人告诉你,“今天你到一家商场购物可以不花钱”,你肯定觉得是天方夜谭。

  但是今年的4月7日,北京市两家连锁经营的协和百货商厦的大门口,却的的确确挂出了“今日购物不花钱”的大幅招牌。

  一石激浪。“协和”之举,给京城商界带来不大不小的地震。

  

店方:只是想让老百姓得到些实惠

  对于这次促销活动,“协和百货”的副总经理张鸿先生做了解释:所谓“今日购物不花钱”是指从4月7日至5月21日,“协和百货”将其中一天的营业额奉送给顾客,即顾客在某一天购买的任何商品,商场把购物发票上的金额返还给购物者。所指的“某一天”要通过公开摇奖的方式确认。

  据张鸿先生介绍,目前“协和百货”的日销售额在100万元左右,这项活动的开展意味着“协和”要拿出百万元返还给顾客。但开展该项活动的目的并非有意与其它商家竞争,只是想让老百姓得到某些实惠。

  张鸿先生认为,今年北京商家之间的竞争将更趋激烈,当今商城、新隆福大厦、西单商场新楼等一批大型商场的相继开业,无疑会给北京的商家带来巨大的压力,市场竞争的焦点也越来越集中在两个方面——价格和服务,其中价格竞争是避免不了的。

  据介绍,“协和百货”商厦由店方自己出资营造,不牵扯到租金、货场等问题;再者,“协和百货”属全国性连锁经营的商场,采取“整进分销”方式,即由集团统一大批量进货,从而大大压低了进货成本,商品又被分销到北京、沈阳、成都、上海、宁波、厦门、西安等8家“协和百货”商场,由于实行连锁经营,商品的加价率又大为降低。因此,“协和百货”能大胆地从价格人手展开促销活动的确是有基础的。

  在介绍情况时,张鸿先生特别强调,商场此次活动的调子是平淡的,即便不能因此赢利,只要能让顾客记住“协和百货”,也算是社会效益。

  

管理部门:这种宣传方式似有不妥

  一般讲,一次大型的促销活动是必须有大量的广告宣传作为先导的。然而“协和百货”的“今日购物不花钱”已经正式推出了数日,广大北京市民却还未从当地的任何一家传媒上看到相关的广告。

  直至4月11日,《北京青年报》才第一次刊出该活动的广告,但稍后不久,原广告内“今日购物不花钱”的字样,在“协和百货重要启事”中,改为“就好像‘购物不花钱’”。

  于此同时,预定在《北京晚报》刊出的广告却迟迟末出。

  原因何在? 

  据了解,这一切与有关部门对“今日购物不花钱”这一提法表示了异议有很大关系。

  据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的有关人士讲,2月1日实施的《广告法》中有明确规定:“广告不能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协和百货”推出的“今日购物不花钱”,并不是人们一般所理解的“当你购物时不用花钱”,而是通过摇奖的方式,退还给你某一天的购物款。因此说,该活动口号在概念上容易引起混淆。

  再者,就这次活动本身而言,已经超出了广告的范围,而是一种促销活动,并且由于还款的日子可能是4月7日至5月21日的任意一天,而这一天由摇奖的方式决定,使得这次活动带有抽奖的意味,而抽奖式的有奖销售,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由此而论,“协和百货”提出“今日购物不花钱”的宣传方式似有不妥。

  或许是基于以上的判断,4月17日,挂在协和百货王府并分店外“今日购物不花钱”的横幅被工商管理部门勒令摘掉。不久,位于朝内大街协和百货总店外的大型条幅的内容也被改为“购物可能不花钱”。

  

消费者:有人碰运气有人不以为然
 

  尽管“协和百货”的广告没有成功推出,但一个月来“协和百货”的客流量却上升了30%,销售额同样也在上升。不少顾客都反映,近两年来,商家的促销活动很多,但“协和百货”提出的“今日购物不花钱”的的确确很抓人。

  一位姓李的女士就承认,她纯粹是被“购物不花钱”这样的宣传词吸引过来的。她表示以后不妨常到“协和”买点东西,万一碰上了好运气也挺不错的。

  与此相反,另有一部分顾客在了解了活动的实际内容后表示出很不以为然。据一位姓徐的先生讲,这无非是商家搞的促销手段,与前一段流行的“幸运抽奖”没有两样,与其让少数人占便宜,倒不如把这一天的营业额均摊在商品中,把物价降下来,让大家都获利。

  与前两种相比,更多的消费者都存有这样一种心理:反正是要买东西,倒不如来协和多一次“不花钱”的机会。在该商场的电器部,笔者就遇到过一对刚结婚的夫妇。据他们讲,原本打算在王府并百货大楼买一个抽油烟机,后听人说这儿实行“今日购物不花钱”的活动,就跑过来,“反正都得花钱,多一次中奖的机会也挺好的”。

  

京城商家:众说纷纭话促销
 

  “协和百货”的举动不仅受到工商部门和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在京城众商家中,同样引起了一番有关“促销”话题的议论。

  据百货大楼公关部副部长毛革南女士讲,今年以来,北京市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特别是王府井这条街,受到改造工程的影响,生意都不太好做,因此逼得大家出“奇招”搞促销,尤其是价格问题,备受商家关注。协和推出的“今日购物不花钱”说穿了也是价格上的一种竞争手段,在去年物价高涨、消费者对于价格十分敏感的情况下,协和能喊出这个口号是需要一定勇气的。

  但毛女士同时也谈到,一个创意的成功与否不仅仅看是否新奇,还要看是否适应大环境。近年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市场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在很大程度上尚处在较宏观的时期,更需要商家去理解、消化和细化。百货大楼做为一个老商家,在这方面还是比较慎重的。

  燕莎友谊商城则对此另有一番见解。据商城业务部部长博跃红女士介绍,燕莎以前没搞过,今后也不打算搞类似的促销活动,燕莎在经营上的宗旨是:让更大面积的消费者受益。因为商城的效益是众多消费者支持的结果。因此,即便在1992、1993年“幸运大抽奖”极为流行的时候,商城仍是坚持让利给所有支持燕莎的顾客。

  傅跃红女士进一步认为,今年北京各商场在商品价格方面的竞争会更加激烈,但真正深层次的竞争还是在商品品质是否过硬的基础上展开的竞争,让消费者盲目追求某种价格上的刺激是不可取的,更何况当前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其中宏观的、原则性的内容所占比重较大,可供商家直接操作的少。这就要求一方面国家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建设,另一方面也要求商家自觉地、认真地去理解、遵守这些新法律和法规。

  城乡贸易中心业务部部长马广起先生也持类似的观点。在他看来,与其实行协和这种促销方式,还不如直接把价格降下来,让广大消费者受益。如果这类刺激性活动搞多了,对商家自己也不好。

  据他讲,目前商家类似于“有奖销售”和“大减价”之类的促销活动已经搞得很滥了,大家都在摸索一些新的促销方式。协和的创意的确有新意,如果把“今日购物不花钱”的口号与内容一块宣传,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单独提口号,在某种程度上会引起误导。这就关系到商家所搞的促销活动一定不能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尽管目前国家所制定的法律、法规比较极,有时不易操作。由此可见,如果国家能尽快地制定出一些“实施细则”来,无疑对商家的帮助会更大。

  

法与市场:一个更耐人寻味的话题
 

  尽管“协和百货”自开展“今日购物不花钱”活动以来,受到了方方面面的关注,但与其对广告的严格要求呈鲜明对照的是,工商管理部门对活动本身并未提出反对意见。按协和广告部主任许国栋的话说:“如果没有什么特别的情况,活动应该能够进行到5月21日顺利结束。”这其中的原因何在呢? 

  涉及广告宣传方面,可以翻开新近颁布实施的《广告法》,其中有如下内容: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工商管理部门对于协和广告的干涉恐怕源于此处,因为市工商局的有关人士曾明确指出,“购物”与“不花钱”二词搭配在概念上容易引起混淆和误导。

  至于促销活动本身,则属“有奖销售”的范畴。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有如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但据“协和百货”广告部许国栋主任介绍,协和在北京同档次的商厦中,由于自身的优势,往往能把最低价格的商品奉献给消费者,在此基础上,商厦还在每周六开展降价、减价让利活动,而“今日购物不花钱”更是在以上这些基础上,为消费者再提供一次“购物不花钱”的机会。因此,这与在提高商品价格之后搞的抽奖活动有本质上的不同。

  由此看来,“协和百货”这次的活动的的确确打了一个“擦边球”。

  按理说,新法已经颁布并实施,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似是而非的“擦边球”呢? 

  从以上京城众商家的议论中可以看出,尽管各有各的观点,但他们在一点上却有着共同的认识,那就是近年来新颁布实施的法律原则性的东西多,无细则可依据,商家在市场运作中不好操作!怎么办?照章办理,做别人已经做过并确认无误的事,这样则很难拿出有创新的东西。在目前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情况下,无创新就不能吸引广大消费者,就等于失败。

  还有一种方法就是所谓的打“擦边球”,即在法律、法规尚不完备的情况下,在法律缝隙间呈现出模糊状态时所下的促销“妙着”。这样做所产生的轰动效应是显而易见的,但这样做同时又具有较大的风险。因为此时无论是执法者还是消费者,对新法都有一个认识、理解、消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对一个事物产生出不同的理解,而这不同的理解往往会使商家费尽心机的活动毁于一旦。“协和百货”在广告宣传上的失败说明了这一点。

  守旧不行,打“擦边球”也不是最好的办法,那么在商战愈演愈烈的情况下,商家又该如何处理好法与市场的关系呢?

  笔者在采访中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呼声,即要求国家就近几年颁布的法律、法规尽快制定出“实施细则”,让执法者、商家及消费者都有可操作的参照物。与此同时,不少商家还表示,不能坐等“细则”的出台,要在充分理解、消化新法的基础上,努力寻找更新、更奇的促销手段与现有法规的结合点。也就是说,既要出奇制胜,又不要违背相关的法律、法规,这无疑给我们的商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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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更新时间: 2024-05-14 05: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