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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亟待穿上“防弹衣”


《销售与市场》1996年第九期, 2000-06-29, 作者: 李玉梅, 访问人数: 2370


  既然是战场 

  就难免“流弹”

  商标防御一个商家紧迫课题

  进攻和防御是企业商标竞争的左右手。进攻,就是利用自己的商标,尤其是驰名商标扩大自己的产品销售,提高市场占有率,以增加企业的利益。防御,就是利用商标保护自己的市场份额,在他人商标的进攻面前,使自己企业不受损失或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防御一般分为预防和防卫两个方面。预防,就是要求企业在强化商标意识的前提下,筑起巩固的防御阵地,建立自己的商标保护圈,避免受到他人商标的攻击。这是一种积极、主动的防御。防卫,就是在企业受到他人商标攻击时(如陷于商标侵权纠纷中),采取一定手段保护企业的利益。我们过去比较重视商标进攻策略的研究和动用,忽视了商标防御应有作用的发挥,这是造成企业面对他人商标进攻时显得慌乱无措,商标竞争力大打折扣的重要原因,所以,必须加强商标防御策略的研究和运用。

  根据国内外企业间商标竞争的实践经验和教训,企业商标防御的基本策略有以下七种,企业应注意适时选择运用。

  一、抢先注册,占领商标阵地

  由于我国商标注册实行的是“先申请原则”,即当若干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所以,欲实施名牌战略的企业必须抢先选择并申请注册商标,以免他人抢注。在商标竞争中,“先申请为强,后申请遭殃”的列子是屡见不鲜的。北京北冰洋食品公司为“维尔康”商标付出的300万元的高额代价就是明证。采用抢先申请策略,可以形成如下有利条件:①确定商标权属。②避免在产品销售中受他人商标制约。③促进企业积极创名牌,保持竞争优势。④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

  二、力创名牌,获得在先使用权

  驰名商标所代表的良好商标信誉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商标的驰名度直接决定着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企业应花大力气并坚持不懈地做好创名牌工作。采用本策略,①可树立良好商标形象,提高消费者的商标忠实度,筑起巩固的防御阵地;②在商标竞争中变被动为主动,既避免他人的商标攻击,又可为他人设置障碍,这是因为我国法律赋予了驰名商标的拥有者可以依据《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申请撤销抢注的商标的权利。贵州茅台酒厂在贵州醇归属权之争中的获胜,就是该策略的成功运用。

  三、多项注册,扩大商标保护区域

  某商标一旦成为驰名商标,就会成为侵权者纷纷仿冒的对象。如在“娃哈哈”系列产品走俏市场时,杭州附近一下子就冒出了二十多家饮料生产企业,它们使用“娃娃哈”、“娃娃哭”、“娃娃灵”、“上海娃哈哈”、“娃娃壮骨精”、“乐哈哈”、“娃娃宝”等商标,企图以相似商标以假乱真,使得“娃哈哈”商标处于仿冒商标的强力攻击和威胁之中。由于我国目前尚无防御商标制度的规定,所以,为对抗这种威胁并防患于末然,企业在确定了自己的主商标之后,就应积极认真地围绕该主商标做好相似商标的设计、注册工作,并把注册范围扩大到容易使人误认的商品类别上,对主商标形成一个宽阔的保护圈。这既可形成较大的商标阵容和使用范围,益于企业针对不同情况选择使用适当商标,又可防止他人使用相似商标混淆真假,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企业的利益。娃哈哈集团公司就是以该策略对付仿冒行为,保护“娃哈哈”商标的。

  我国商标权的确定采用注册原则,并明确规定对商标注册实行审查制度。商标审查制度主要包括了商标的初步审查、公告和异议等内容,并赋予了企业在商标公告之后的三个月内对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提出异议,阻止他人获得商标授权的权力。因此,企业应注意查阅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公告,当发现他人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可能形成对自己商标的攻击和威胁时,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阻止商标授权。由于异议期较短,企业应忙进行异议证据的惧和异议理由的研究工作,并写出书面异议申请书陈述理由,递交商标局。异议证据的收集和异议理由的陈述应围绕以下几方面进行:①申请人资格。②申请人要求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其经营范围。。③该商标含有法律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④该商标已与在先注册或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相似。以上任何一项成立,都可有效地阻止商标注册。

  五、釜底抽薪,请求撤销对方商标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有撤销商标权制度,当企业受到商标侵权控诉时,可后发制人,迅速搞清原告商标权的法律状况,及时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原告商标权的请求。由于被撤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法律效力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如果撤销请求成功,即可排除权利障碍,企业也就无所谓侵权了。该策略的成功运用依赖于以下几方面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的良好进行:①原告有违法使用商标的情况。②原告商标的表现形式有违反《商标法》第八条规定情形。③原告的商标注册有欺诈或不正当情形。

  六、另辟蹊径,避免商标冲突

  如果对方商标权已经不可动摇,并且将对本企业构成威胁时,应采用绕道战略,寻求新的解决途径。可选择的方案有:

  (一)证明无冲突关系。当本企业受到商标攻击,例如被指控侵犯商标权时,应当积极证明本企业的商标与对方受法律保护的商标权无冲突关系。具体可采对比法,对比对方商标与本企业商标的表现形式和核定的商品类别,尽量找出二者的区别点和不相似的证明。如果有理由和事实证明二者无冲突关系,可以对对方进行反驳,否则,就应另选他途。

  (二),同对方商谈购买或获得许可使用,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商标权或商标使用权。这是双方商标权发生冲突,企业有明显侵权时的明智选择。购买商标或获得许可使用虽然需要支付相当费用,但企业可避免停止使用、侵权处罚等带来的更大损失,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强力集团就是采用该策略以25万元的代价收购“强力”商标获得成功的。实践中是选择购买或许可使用,要根据企业的经济实力,企业对该商标的需求程度而定。

  (三)停止使用。如果不能购得商标或获得许可使用,只好停止该商标的使用。停止使用会对企业产生重要影响,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例如对己加帖该商标的商品的处理直接关系到企业损失的大小,因此,应同商标权人诚恳协商,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七、将计就计,扩大商标影响

  这是商标许可使用在商标竞争防御策略中的又一运用。如上所述,当企业商标行为有侵权倾向时,可采用许可使用避免较大损失,反过来,当企业的商标权遭受侵犯时,主动出击,利用侵权人希望使用该商标的心理,有选择地许可使用也不失为一高明之举。“猴王”注册商标是湖南茶叶公司拥有的驰名商标,蜚声海外。1986年该公司发现市场上有近百个使用和“猴王”商标相同或相似商标的茶叶产品,涉及到十几个省市的很多企业。面对这些假“猴王”,湖南茶叶公司在积极打击的同时,选择了若干家签订许可使用合同,收到了良好效果。采用该策略,可对企业形成如下有利条件:①收取一定的商标许可使用费。②缓解自己名牌产品的市场压力,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并有效减少商标侵权行为。③避免陷入无休止的诉讼。④提高商标的市场占有率,扩大商标影响。但许可使用一定要慎重,包括慎重选择能实现生产与本企业产品质量一致的产品的被许可人;慎重地签订许可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对对方质量责任义务的规定等。

  上面这些防御策略,前四种属预防性的,“五”、”六”种属防卫性的,最后一种则兼而有之,它们各具特色,却又相互关联,相互呼应,实践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审时度势,灵活运用,并将每种策略的运用和企业的全局发展战略综合起来加以考虑。另外,要保证企业商标防御策略的有效实施,必须有健全的保证体系做后盾。许多企业已设置了商标专门管理机构,应充分发挥它们在商标防御策略运用中的作用,以保证每项策略的择定和实施都具有科学性,并达到预期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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