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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家电回收仍留悬念 收费标准今年三月公布


《中国企业报·消费电子周刊》, 2011-01-07, 作者: 许意强, 访问人数: 1886


  废旧电器电子回收再度遭遇“只听雷声不见下雨”的尴尬。

  一位家电企业人士告诉《中国From EMKT.com.cn企业报》记者,“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实施的一只靴子早在两年前便提前落下,不过首批实行强制实施回收的五类产品的回收费用标准、补贴标准、收费方式等另一靴子却迟迟未能落地,这将直接影响到国内废旧家电产品的强制回收进度。”

  日前,《中国企业报》记者独家从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废弃电子电器工作委员会获悉,废旧电器电子的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详细内容,最快将于今年3月份对外公布。目前,在具体的产品收费标准和补贴方式等细节上,仍存在较大变数,但由生产企业根据产量缴纳费用已成定局,回收拆解企业则要通过享受高额的费用补贴维持正常运营。  

  收费标准最快3月公布

  今年1月1日起,国家正式对彩电、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脑五类产品实施强制性回收,按照此前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颁布的相关条例和配套措施,上述五类产品的生产企业将为产品缴纳回收处理费用,相应的回收、拆解企业也将获得一定比例的补贴费用,从而全面推动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再利用。

  不过,条例自1月1日正式生效以来,由财政部负责牵头制定的“废旧电器电子处理基金”相关办法和措施却迟迟未能对外公布,这意味着上述产品的生产企业和回收拆解企业只能继续选择等待,相关工作也将无法顺利实施。

  多位国内家电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企业报》采访时也表示,“此前就从媒体上了解到废旧家电回收一事,但企业目前还没有接到相关的通知和文件,具体交费的标准、细则都不清楚,还是按照原来的工作流程在走。” 对此,废弃电子电器工委会副秘书长田晖告诉《中国企业报》记者,“与此前讨论的回收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稿相比,第二稿对五类产品的收费标准又进行了提高,生产商的收费标准设定在10—20元之间,而回收拆解商的补贴标准则在70—100元间。同时,在第一稿中出现的‘对于企业生产绿色环保产品’给予20%的收费优惠则被取消。”

  田晖表示,第二稿中对收费标准进行提高,是考虑到推动整个政策的长期可持续执行,增加了回收费用的征收额度。其中,空调和洗衣机的收费较少,而彩电和电脑的收费最多。

  对于处理基金迟迟不能出台的原则,田晖则透露,“当前国家为了拉动内需,并不愿意给企业增加太多的成本压力。但为了拆解回收产业的未来发展,则必须要向生产企业征收,这样一来企业的负担又很重,一度让政策制定者们也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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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更新时间: 2024-05-17 05:2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