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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要么“有意义”,要么“有意思” 7 上页:第 1 页 吃饭的过程中,接到网友smgw的一个电话,她告诉我她的爸爸“经常喜欢一个人去一个陌生的城市,装一回‘疯子’”,寻的就是“那种感觉”,所以“应该很好玩”。显然,在这里,她的爸爸是“有意思”的人,对她爸本人来讲,在陌生城市装疯子的“有意思”过程中,找到彻底放松甚至是放纵的感觉,所以也就有了“意义”。她顺便举了个例子,“或者说给一对没有儿女的老人(而且老婆失明,老头捡破烂)扔在地上钱,偷着躲起来看他捡。那个感觉怎样呢?”邵珠富答:“他的行为既是‘有意思’,同时又‘有意义’” 绕口令式的说了这么多“有意义”和“有意思”,其实说到底,“有意义”和“有意思”其实还是不可分割的—— 1、“有意义”中渗透着“有意思”,“有意思”中渗透着“有意义”,二者相互弥补,相得益彰,只有巧妙地将“有意义”的营销渗透进“有意思”中去,或者将“有意思”的营销渗透到“有意义”的营销中去,你的营销才能越做越强; 2、在营销创新的过程中,如果你能够给“有意义”的营销思维注入20%的“有意思”,或者给“有意思”的营销植入20%的“有意义”元素,你的营销创新思维会豁然开朗,你会突然发现广阔天地真的是大有作为; 3、极端的“有意义”的营销和极端的“有意思”的营销,往往都由于显得过于单调,特没有“意思”。举个非常简单的例子:让一个成年人总是看一些有“意思”但没有“意义”的肥皂剧,时间久了也会烦得要命,同样,对一个少年儿童你天天刻板地讲一些“有意义”的大道理,而不注意方式方法,也显得特没有意思;故营销,应该是“有意义”和“有意思”的最佳结合体。 邵珠富,济南时报副总经理,国内多所高校广告专业的客座教授,山东大学天下讲坛的讲师、山东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移动特聘专家,中国尖锐化营销中国“1厘米营销”理论的创始人,中国深入力营销理论的践行者和探索者,擅长医药、餐饮及啤酒类产品的营销与策划,联系电话>>: 0531-82886288,15864010707.QQ1807311017,电子邮件>>: szf@e2.cn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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