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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零售企业文件出台 家乐福们能否再开新店 7 上页:第 1 页
虽然中央政府对于像家乐福这样的大型零售企业来中国投资,总体上持积极和欢迎的态度,但在很多方面,地方政府给予外商零售企业的政策已经突破了中央的限制,走得过快了。
在1999年6月25日颁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中,对于外商有许多限制性条例,比如“暂不允许外商独资设立商业企业”;比如“设立合营商业企业的地区由国务院规定,目前暂限于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以下简称试点地区)”;比如“开设三家以下分店(包括三家)的合营商业企业和连锁方式经营的便民店、专业店、专卖店,中国合营者出资比例应不低于35%”。
在中国大陆,外资(包括港澳台地区)商业企业的股权和投资来源、金额始终是个谜团。在上海开店的好又多、乐购、大润发三个大卖场,稍微了解底细的人都知道它们的台商背景,但是,对于具体的资金来源途径、股权比例等,外资的大卖场都不愿透露。
以好又多大卖场为例。记者通过上海工商部门查到了一家“好又多管理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它的确是外商独资企业,投资方是注册在维京群岛的合泰商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美元。
但是,在上海西南角的好又多大卖场,开出的发票却是一家叫上海诚达百货商业有限公司的内资企业,法人代表是严文志,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人民币。
而在工商部门的资料里,好又多管理咨询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诚达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之间,并没有任何的资本关系。
上海市商业经济研究中心齐晓斋副主任向记者解释了这一谜团的成因。他说,像好又多这种大卖场,在国内大多采用的是加盟店的方式,内资投资资金,外方介入管理。
再如另一家零售巨头——普尔斯玛特,通过向中国私营资本授权经营许可、商标、技术许可、输入管理方法等方式,在中国开店20多家,年收入40多亿元。
对此,齐晓斋表示,加盟店用了外商的牌子,也应该纳入《暂行办法》来管理。
齐晓斋认为,商务部的这个新政策有利于让外商和内资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他分析说,之前中央出台过一些规定,而地方也出台了自己的一些法规,有些地方给出了一些特别优厚的条件,中央并没有同意,因此有些外资企业之间也觉得有一些不平等。
“如果有外资的大卖场被列入B级,我认为不会影响他们在中国的投资经营计划,推后几年也会陆续开的,毕竟有这么大的市场。其实更大的限制来自市场的饱和度,而不是政策。这个政策有利于大家享受一样的国民待遇。”
而沃尔玛依然保持一贯的低调,其在北京的对外事务总监徐俊表示,这件事比较敏感,他没有介入。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曾承诺,商业流通业的开放时间为四年,今年是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取消试点逐步开放的第二年。具体到零售业,中国政府的承诺是,在加入世贸组织第一年开放13个城市,但事实上,中国对外资零售企业开放的地域,早已扩大到所有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合计有30多个城市,开放速度远远超过了当初的承诺。
但是,地方对外商的开放速度还要快,中国主管商业零售的高层人物——商务部部长助理黄海曾举过一个例子,“有一个省的7个部门,向同一家外商发出邀请,而且许诺给予城市最好的地块。”黄海指出,各地政府普遍存在着越权审批现象,使得外资进入中国零售业已经远远走在了政府的开放时间表之前。黄海表示,要争取留给国内企业的缓冲期。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也曾表示,要加快培育我国自己的大型零售集团。“我们所缺少的是大型的、有影响力的、足以与国外零售‘航母’相竞争的零售集团。”
今年,上海组建了中国最大的商业集团——百联集团,就体现了中国在商业战略上的调整——从以前扶持中小型商业机构,到鼓励成立大型的商业集团。国家通过国债贴息、重点支持国内大卖场式的综合超市、加快发展内资的连锁便利店等措施,同时利用过渡期内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地域限制,鼓励一线大城市的商业集团向二线、三线城市发展。
但是,资本和体制的限制,使得像百联集团这样的国有企业,很难在短短的两三年内迅速壮大。如何从体制上让这些企业放开手脚,高速发展的国美、苏宁这样的民营企业已经提供了不错的样本。 第 1 2 页 本文由![]()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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