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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园将重建三园围墙
据《北京晚报》报道 经文物、规划、建筑、园林专家多年反复论证、充分讨论的《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日前由第81次北京市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按照这个规划方案,从8月中旬开始,将逐步拆迁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内的全部27个村点的600多户住户和14个单位,清除垃圾,恢复和整修三园内山形水系和古建筑遗址;严格按照原貌要求修复少量亭、榭等古建筑,复建三园内全部围墙,初步形成圆明园公园整体保护格局与框架。
自1983年圆明园被确定为遗址公园至今,有关部门逐步组织园内农民搬迁,整修了长春园、万春园的大部分山形水系,清理了以西洋楼和福海景区为主的建筑遗址,恢复了圆明园蓬岛瑶台西岛庭院、长春园黄花阵、万春园鉴碧亭等古建筑及三园大部分园墙,进行了绿化及园内道路建设。 目前,在352公顷遗址公园范围内,公园占地128·9公顷,其中复建古建筑占地0·6公顷,绿化用地89公顷。目前的公园保护整治仍面临一些问题,如园内住户私搭棚屋及乱堆垃圾现象严重,破坏了地形地貌和环境;公园外规划绿地面积较大,因被一些单位占用,实施绿化难度大;公园内还修建了一些与原有保护要求和环境不相协调的建筑和小品,开发经营了一些与遗址公园性质和氛围相悖的项目,影响了景观风貌。 这次通过的规划方案遵循的原则是,坚持“整体保护、科学整修、合理利用”的方针,明确保护遗址是整修、利用的前提和核心。三园内山形水系和建筑遗址必须完整保护,进行必要的恢复和整修,使遗址得到科学保护。三园遗址内不添新景,遗址的整修、恢复必须体现历史真实性。 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范围已确定,东至圆明园东路,南到清华西路,西至圆明园西路,北到规划公路一环,规划用地面积458·9公顷,三园遗址范围352公顷。 公园划分为遗址凭吊活动区、园史文物展览区、遗址游览区、休憩游乐区、综合服务区和公园管理区6个功能区。规划还将遗址公园划分为6个景区,其中三园内有长春园、万春园、福海和圆明园西部4个景区,三园外有东北和西南两个景区。规划还对遗址公园的保护与整修、三园外绿地的绿化作了详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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