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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遭禁考验政府行政行为 厂商代表进京喊冤
□本报记者肖可
6月25日上午,电动车厂商代表金华绿源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及经销商代表福州海利达公司正式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递交了对福州的行政诉讼状。 6月25日下午,绿源公司和海利达公司代表电动车行业百余家企业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一脸悲愤的绿源公司总经理倪捷告诉记者,从今天开始,他们就正式踏上了申冤的漫漫征途。 禁令 用悲情来形容福州电动车厂商的心情其实并不为过。6月1日福州市政府发布了一纸《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通告》决定从6月1日始,福州全市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一个月内所有经销企业和经销户须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否则将被视作违法而遭受行政处罚。 自6月1日起,福州市的公安、工商、税务、城管、110等联合执法,强令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福州海利达公司先后3次被工商部门以超经营范围和无证经营为由扣留电动车等财物,更有甚者连商店门口的招牌都被涂抹上了油漆。 “这种强制执行与所谓的打砸抢有什么区别?实在是开创了行政机关违法干预市场秩序的恶劣先例!绿源总经理倪捷并不忌讳他的愤怒,而这也是整个福州电动车厂商的困惑。 民怨 很显然这是一件与福州市民利益息息相关的通告。自本报6月18日率先披露了福州电动车事件之后,热线电话便接连不断,一位自称是在福州市政府部门工作姓吴的市民告诉记者,他本人就是福州众多骑电动车上班族中的一员,深知市民对电动车遭禁的不满。福州93条公交线已被一系列利益人承包,热季公交收费统一是“2元,基本不发行“月票,居民出行仅仅上下班就要每天4元,有些人要转车或中午要回家吃饭或办点事就要每天8元,如果居民有一辆电动自行车,每天的总费用不超过0.6元。 据这位市民介绍,通告发出到生效日之前的一个星期,福州一度出现市民抢购电动车的场面。但这么一个与民众息息相关的决策出来,却没有通过市民听证,这显然是政府方面的失误。 福州市政府面对新闻媒体关于为何禁止电动自行车的追问给出了两条理由:政府只是出于管理的目的;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 但是民间的反映似乎对此理由颇有怀疑。一位明显来自福州的网友在留言上写道:福州的“父母官们,别滥用自己的权力。整天口口声声要发展公共交通,可你们干吗不去坐坐公交?是挤成什么样?是要等多长时间?去一个地方需要转多少次的车? 在公交工具与私人出行工具上,福州市民更倾向于选择私人出行工具。 福建省青年法律工作者协会会长游劝荣指出,福州现在已有10余万辆电动自行车,不管是“禁还是“放,都涉及数量可观的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政府在作决策之前,应有一个科学、合理、民主的决策程序,起码应该开听证会;政府的工作应以什么为本,究竟是以“方便群众、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还是以“方便自己管理为出发点。 告状 6月23日,福州电动车厂商代表绿源公司与海利达公司正式向福州市鼓楼区法院提出联名诉讼。诉讼请求是要求撤销责令改正通知书,撤销扣留财物的通知书,承认擅自更改营业执照和强行拆除是违法,并进行行政赔偿。福州电动车事件正式启动法律程序。 此次诉讼的律师、浙江大学公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副所长金伟峰博士向记者指出此次诉讼的五大理由: 第一,工商部门向合法经营的电动车厂商发出责令改正的通知书,而责令改正只能针对违法行为。第二,工商部门强行更改营业执照,写上禁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应的。企业经营范围应该以核准登记为主,执照变更登记是一种依法申请行为,工商部门强制更改违反法律程序。第三,工商部门以超出营业范围和无证经营为理由扣留店内电动车等财物,但是这些公司都是经过核准登记在营业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的。第四,税务机关派人收缴6月1日之后的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二条,收缴发票有两个条件:税收违法偷税漏税和在此前提下的拒不接受处理。第五,工商部门执法过程中强行涂抹砸毁招牌,侵犯了企业的财产权和经营权。 金伟峰认为政府行为应该给予法律授权,而根据我国法律,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没有权力设定处罚包括行政处罚,根据工商部门省以下垂直领导的规定,福州市工商局只有一个上级即省工商局,与福州市政府之间并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更没有行政执法的依据。 忧患 尽管金伟峰认为诉讼的几条理由已经具备足够说服力,但是对于能否胜诉,金伟峰并不乐观。 这可能源自于一个戏剧化的事件:福州汇侨派菲特电动车有限公司是惟一一家隶属福州市的电动车企业,5月21日,该厂正式投产,并邀请到福州副市长、组织部长前来剪彩,然而就在当天,政府竟然出人意料地公布了关于禁售电动车的通告。 “一项这么重大的决策通过,政府主要领导不可能不知情吧,一面在公布禁售令,一面在为企业剪彩,难道真的是拿到投资就不管后事?说严重点,政府信用实在值得商榷。”金伟峰认为如果果真败诉,只能说明法制环境太差,这对于投资者的信心将是极大的伤害。试想处于一个毫无法律保障的投资环境中,还有哪个企业敢来?此次事件确实伤害投资商和外商的心,其对福州的执法环境、投资环境的破坏程度难以估计。 中国社科院院士何祚庥表示支持福州电动车厂商进行行政起诉的决定,他认为,国内相当一部分城市领导人对于先进生产力的理解有误区,从能源环保角度来说,电动车是未来的发展方向,我国汽车工业技术落后,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有难度,但是电动车的发展技术基本同步。压制这样一个有市场需求、有技术专利的行业实在是极不明智的做法。 倪捷则更加尖锐地指出,这实际上是政府肯不肯认错的问题,事实上,福州市新闻办公室发言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经委婉地承认福州市政府在出台通告前对很多问题没有考虑周全。“我们希望政府能够知错就改,这将意味着我国法治的一大进步。”倪捷如是说,这也是福州电动车厂商们最良好的愿望。 ---------------------------------- 电动自行车前途难料 百家企业声援福州诉讼 中国青年报/何磊 到昨天下午,状告福州市政府“电动自行车禁令”的浙江金华绿源公司,已经收到106家同行企业的声援信和捐款。 据悉,6月1日,福州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称,即日起全市禁止销售电动自行车。随后,工商等部门还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店进行了联合执法。为此,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海利达公司及生产商绿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今天,绿源公司在北京向10多家媒体记者通报了“福州电动车事件”的前因后果,并代表106家同行企业,“呼吁各种社会制衡机制,特别是新闻监督机制参与到推动社会进步的进程中来”。 此前,这家企业在致全体业界同仁的一份公开信中说,“如果我们对‘福州电动车事件’忍气吞声,那将是什么后果?此风一开,还会有多少地方政府你行我效,大行讨伐之能事”。据绿源公司总经理倪捷介绍,“福州电动车事件”传开后,他每天都能收到来自同行企业的声援信和捐款。 中国自行车协会理事长王凤和说,禁售电动自行车事件首先于去年8月发生在北京。但和福州的真枪实干不同,北京只是发了通告,没什么具体行政行为,电动自行车还有卖的,也在继续上路。协会已经3次向北京市市长写信,希望能支持电动自行车的发展。他同样希望福州市政府三思而行。 王凤和介绍,电动自行车近年来发展很快,从1998年开始每年销量都成倍增长,去年调查的186家企业共销售157万辆,预计今年销量接近300万辆。这么受欢迎的产品为什么就不能支持它健康发展呢? 他解释,一些地方认为发展电动自行车会影响大公交,这是错误观念。自行车永远是大公交的补充,即使在发达国家也如此。在汽车拥有量远高于北京的东京,地铁边上乌泱泱的全是自行车,而且多是电动的。人们可以乘坐大公交上班,但从家到车站,从车站到单位的路怎么办呢?自行车是最好的代步工具。 一直在鼓吹发展电动自行车的中科院何祚庥院士今天也被请到记者面前。他说,自己放弃了研究所的专车,就骑一辆电动自行车上下班,“对我这个老人来说,电动车既省力又环保”。他还透露,他的一个专门做电池研究的学生为他装配了上好的锂电池。 何祚庥院士说,他不但鼓吹中国发展电动自行车,更希望中国发展电动汽车。因为,从科学技术的角度讲,电动车的主要部件在于电池,只有经过电动自行车在实践中的不断发展,才有可能生产出优质的电动汽车电池;从民族利益角度讲,电动汽车是个新产品,所有国家都站在同一起跑线,这对中国来说是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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