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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药物政策的分析 低价药物政策听谁的? 国家发改委在5月8日发布的《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提出,低价药可由医院与生产企业直接议价成交;但是国家卫计委在6月4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公立医院常用低价药可以和生产企业议定成交,但是基层医疗机构仍需集中采购。 其实发改委和低价药物和卫计委的低价药物不是一回事,发改委低价药物目录有890种,卫计委自己做的有500多,二者在目录内容和管理权上已经不是一套了,主要区别是管理权掌握在谁的手中。而且发改委全国一盘棋推行,响应的省份寥寥,卫计委把各省低价药目录的制定下放给各省,各省根据本省需要制定,但有一条:不能和基药招标冲突,因为基药招标掌控在卫计委手中。 由于基层医疗单位是基药的主要区域,低价药物可能与基药存在较大重合现象,所以,卫计委不会左右手打架,只能全部纳入招标,这其实无形中扩大了原有的基药范围,原来没进入基药的企业,可以凭借低价药物进入招标体系。 由于低价药物绕开了基药的集中招标采购,药企可以降低基药招标中的诸多费用,同时,医院和药企直接签署采购协议,基药原来的最低价中标、回款难、持续价格走低、进了基药目录不采购等问题和风险被规避,这可以保证药企的合理成本和合理利润,相对重合的基药和低价药,部分低价药可能会存在高于基药的现象,这是价值合理回归,也存在部分低价药低于基药现象,这是由于一些药企摆脱了基药招标带来的诸多费用和风险在保证合理利润的前提下而主动调价造成的。 发改委近几年的价格管控机制出了很多问题,连续多年的单纯粗暴的降价并没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这次好卫计委在争夺低价药物管理权上基本完败,这会降低发改委在医改方面的影响力和作用力,看各省对卫计委低价药物目录和发改委低价药物目录的不同反应就可得知。 国家卫计委的低价药物政策 卫计委《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定调“500多个低价药品种将实施分类采购。 从百姓角度讲,低价药品能为百姓日常使用的常用药品带来更好的价格选择权,同时也保证了药品的生产质量。 对于具有普药产品的企业来说,可以把计划停产或者已经停产的无利润普药产品重新规划,纳入到生产计划中来,这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低价药物目录内的普药产品增值,也带动了制药企业的增值。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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