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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营销暴力


《执行官》杂志, 2013-05-10, 访问人数: 1250


  这是一个市场丛林时代。

  没有规则。规则就是谁先说,谁说得多,谁说得强烈。有一位营销From EMKT.com.cn专家曾经讲出中国企业的传播现状:“只要你不反党反国家,没涉及政治,广告上随便怎么说都可以。”是的,没花园的地产可以叫什么花园;一个根本没有什么创新的功能被放大,似乎成了技术革命;掏上一笔钱就可以变成中国航天专用产品,吹嘘品质多么好;相比技术的进步,企业在吹嘘上的“技术进步”更是神速,你出了200 赫兹,他明天就推出300……。

  反正,许多专家说了,品牌就是消费者的认知,它并不一定是事实。这句话在中国就变成,品牌就是制造假象,弄个洋名字、洋注册就变成了国际品牌。而企业的传播工作就是围绕消费者织就一个天罗地网。

  有位媒体人曾透露说他们创办之初的“营销”方式。为了影响一个企业,他们会将所有这个企业的关系人士名单一一列出,将所在地的意见领袖也登记造册,遇到这个企业的报道就会将报纸寄至所有这些关系人士和意见领袖,以形成局部影响力,从而制造媒体影响力很大的印象。

  在传媒界,这种眼球拦截是一种屡试不爽的有效战术。君不见,各大机场摆的杂志媒体支付的进场费有的竟高达百万。杂志的内容诱不诱人暂且不论,至少可以在广告决策人必经的地方看到。所以小心!广告主们,你们被包围了!

  机场的书店卖的不再是书,而是广告位置。你可以称之为模式创新,但这种创新是否有边界?书店的老板有没有广告发布权?有没有收取进场费用的资格与权利?

  进场费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在市场交易中的相对优势地位,向供货商收取的一种费用。也就是说,它是一种市场强权下的收费,虽然它是零售领域公认的潜规则,其中有些项目固然有合理成分,但在中国进场费的名目繁多到了极致,也引发了制造业和流通企业公开的冲突。

  2012 年国家六部委联合发文明令禁止,收效甚微,并且各个行业进场费也得到了“发扬光大”,谁的地位强谁就可以明目张胆地收费,的士进火车站载客要被收费,酒进入饭店要被收费,游客买了票进入景区黄金拍照位置也被用来收费,电影院不但收观众的门票,还要赚企业的广告费……甚至,有的企业还主动支付进场费,作为排挤竞争对手的手段——在很多饭店,你想喝什么酒什么饮料,对不起,我们只有这个牌子的!

  在法律缺失和监管乏力的情况下,市场经济的丛林法则似乎正往强权逻辑演绎,解决问题的唯一逻辑是钱,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被扔在脑后。一些企业用金钱驱逐竞争对手,用公关将媒体变成打手,黑的可以完全漂白,诚信与契约全抛在九宵云外,甚至市场竞争可以演变成群体斗殴!

  分众曾经制造了一个媒体“传奇”。但现在,你看到无数个分众类媒体不断细分着场地,

  将目光投向电梯之外的社区、停车场、洗手间乃至菜单上,他们用钱买通了这些区域的管理者们,却对社区居民的权力受到的可能侵犯置若罔闻。是的,中国的居民可能目前是沉默的大多数,可以忍受社区空间不断受到袭扰,但分众类媒体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赢利模式”能经得起良心和时间的考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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