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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质量捍卫中国彩电业


《销售与市场》1997年第六期, 2000-07-04, 作者: 郭则理, 访问人数: 2890


  去年七月,本人曾撰文《关于彩电降价竞争的反思》,对当时被舆论界倍加赞誉的彩电恶性降价竞争行为,提出了截然相反的看法。指出,降价竞争不能真正保护民族工业,彩电内战实际上为外国牌号彩电进人中国市场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和空间;舆论工具不要将厂家的意志作为国家意志而大肆宣传,并且提出了扭转彩电内战局面的七条建议。近一年来,由于宏观调控不力及其他原因,国内厂家轮番无休止降价竞争,洋货走私越演越烈,各彩电厂盲目地急剧扩大规模,目前国内厂家正面临着更加严峻危急的形势,如不加以控制,一场摧毁中国彩电工业的急风骤雨随时可能到来。因此,有必要对一年来的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的反思,以使各级政府部门和彩电行业的同仁们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及时采取正确的战略来捍卫我国的彩电工业。

  本文引用的数据分别来自我国两大权威机构——中怡康公司和赛诺公司1995年底及1996年底的统计资料。因此,数据是真实的。

  一、出乎预料的结果

  “保护民族工业”、“抵制洋货”是这场降价战中叫得最响的口号,实践证明,降价并不能真正保护民族工业。根据中怡康公司对全国35个城市106家有代表性的商场统计,1996年,在这些商场所销售的彩电中,国产彩电数量4,474,490台,占总销售量的77.16%,比95年的73.60%增加3.56个百分点;进口彩电132,463台,占22.84%,比95年的26.40%减少3.56个百分点。从销售金额上看,国产彩电销售额14.187亿元,占61.59%,比95年的57.68%增加3.91个百分点;进口彩电?8.8465亿元,占38.41%,比95年的42.32%减少3.91个百分点。这似乎是一个使国人稍微欣慰的数字,毕竟国产品牌从数量上、金额上夺回了3%一4%的市场份额。

  然而,从另一个侧面看,情况却糟透了。外国品牌本身在我国市场的销售动态增长情况如下:

  外国牌号彩电销售数量96年比95年增长10.26%,销售金额增长19.46%,均高于同期全国市场彩电的销售量和销售额的增长率。其中21”及以下小屏幕彩电的数量和金额略有减少,但是25”以上彩电,外国牌号96年销售88,217台,比95年的55,715台增长58.34%,销售金额7.3599亿,比95年的5.0288亿增长46:35%。其中25”彩电的数量增长15.15%,28”增长9.9%,29”增长95.14%,30”以上增长l48.62%。

  由于调查的样本点分布于全国35个城市106家商场,因而统计数据基本上能客观地反映全国的一般情况。通过上述数据,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6年的彩电降价竞争,实际上是打死打伤了国内部分彩电厂家,而为外国牌号彩电进人中国创造了更多更好的机会,使其销售数量和金额均有大幅度的增长,逼使更多的国内彩电厂家投靠外国公司的旗下。那么,我们要质问,对于上述数据,降价战的始作俑者和鼓吹者们该作何种解释?

  二、惨痛的代价

  任何一场战争或竞争,都要计算出它的成本或代价。如果彩电降价竞争可以一举将洋货赶出中国,可以保护起整个国家的彩电工业,那么,从长远看,这种代价再大也是值得的。可是,如上所述,我们只多赚了3%一4%的市场,洋彩电不但没被赶走,反而越卖越多。那么,就必须反思一下这种代价是否值得。

  其一,96年全国国内销售彩电约l700万台,金额53d亿元,其中国产彩电销售额约330亿元,据统计资料,平均降价15%左右,损失近50亿元。

  其二,由于各国内厂家降价,减少附加值,从而减少国家增值税收入约8亿元。

  其三,降价竞争引发了部分厂家进口彩电部件时,走私、避税(待后面详述),减少国家关税和代征增值税收入约9亿元。

  其四,外国牌号走私进人中国市场约300万台(已扣除合法进口数量),减少国家关税和增值税收入约31亿元。

  其五,由于彩电恶性降价竞争而引发的元器件厂家降价损失,部分彩电厂关停并转或改嫁外国厂家,国家为解决下岗职工而付出的多种代价已无法估算出来。

  由此可见,这是一场由自己发动,但没有把对手打倒,反倒养肥了对手的战争,使我国电子工业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遭受了超过百亿元的惨重损失。这种损失岂是几家大的彩电企业所能弥补的?而外国牌号彩电,平均降价仅7%,却取得了两位数的增长,正如康惠电子公司沈达彬总经理所说的那样:“中国之大,事不由人,深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如不能克服各自为政的麻将作风,也难树民族工业的大旗。”(见1月24日《中国电子报》)真可谓一针见血,入木三分。

三、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如果说降价竞争的初衷是“保护民族工业”,那么多少还有点积极意义,至少我国的彩电行业可以受益。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前所述,这场战争的最大受害者是我国的彩电工业本身和国家的财政收入。尽管厂家利用国人纯朴的爱国之心,喊出“抗战”的口号,提高了企业的知名度,增加了自己的市场份额,但却伤及了自己的同胞。统计资料表明,96年在国内销售的国产彩电牌号由95年的67家减少为61家,而洋牌号却由18家增加到22家。中国近代史告诉我们,军阀混战势必招致外国列强对中国更多的侵略和瓜分。

  而且,如果我们分析得更深入一些,就会发现,这场“抗战”的最大受益者不是别人,正是“抗战”的对象本身——外国大的影视设备制造企业。其受益来源于三个方面:

  1、由于“内战”导致一些原有大型国有彩电厂招架不住,放弃或让出了部分市场份额。

  2、由于降价竞争,引发了96年度国内彩电需求有所增长,以及引发了不必要的超前消费,使得洋彩电更容易进入中国市场。特别是25”以上彩电,本来国人的收入消费水平与原有较合理的彩电价格之间,有一种制约关系。现在,25”国产彩电降到原先21”的价格,29”降到原先25”的价格,势必激发一部分本无消费能力的人的购买欲望。在这部分突然增加的购买者中,有相当一部分仍相信国外牌号,最后超前地选择了牌子更响、功能更多的洋彩电。而这种降价拉动的需求正中外国公司的下怀。因为,早在几年前,由于比较优势的原因,国外几个主要的彩电厂家已不再在本土生产小尺寸彩电和彩管。因此,中国国内的小尺寸彩电降价与他们无关,最好小尺寸越打越凶,把中国的彩管工业都打死才好。而大尺寸彩电正是他们的强项,他们的成本比我们还要低,高知名度加低成本,完全经得起降价竞争。现在市场拉动起来了,他们正好乘虚而入!统计数字指出的洋牌号在中国的销售,25”增长l5.10%,29”增长95%,30”以上增长143%,恰恰说明了这个道理。按保守估计,1996年,走私进人中国市场的洋彩电在350万台以上。按每台平均价格250美元计算,国家关税和增值税损失至少有31亿元。

  3、为了应付降价竞争,国内部分彩电厂家在对策上形成两种取向:一是因为21”以下小尺寸彩电已无利可图,材料成本已高于出厂价(例如,有的厂家卖到1500元l台,还要扣去贴现利息、返利费、开箱费、广告费、促销费等等,实际含税收入ll00元),所以就转而购买走私避税的21”彩管和部件;二是向有利可图的大尺寸发展。统计资料表明,96年25”以上彩电销售量占50%以上,其中国产25”彩电约410万台,29“约200万台。这个数字与我国彩管的产能严重不符的。25”国产管约270万只,29”国产管供内销的约20万只。这意味着有140万只25”彩管,180万只29”彩管是进口的。再加上部分进口的21”彩管,内销彩电总共使用国外彩管400万只以上。可同期国家发放的进口彩管许可证仅有几十万只,这意味着有300多万只彩管通过走私方式进入了国内市场。

  对于这种以损害国家利益来“保护民族工业”的做法,一些国内彩电厂家是心知肚明的,而且本身也参与了走私。许多厂家直接同外国彩管厂谈好价格,再交由国内走私集团去代理。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在96年销售的1700万台彩电中,有近400万台洋彩电,近400多万只大屏幕洋彩管,洋货实质占据了半壁江山,井有进一步扩张的可能。至此,谁是最大的受益者已不言而喻。我们应当警觉,这场“内战”后面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着,我们一些大的彩电厂家实质上也被操纵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即此。

四、对舆论界的质疑

  伴随这场彩电大战的各种舆论宣传,有一些是值得打上问号的,说得重一些,是有偿新闻的味道太浓重了。当厂家企图把企业意志变为国家意志时,有些宣传工具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新闻从业人员不是去深入生活,刻苦学习经济学知识,透过表面现象去分析实质问题,不是客观公正地宣传报道,而是人云亦云,笔墨肤浅。例如,明明是争霸天下的商战,却要描绘成视死如归的“抗战”;明明我国彩电业目前面临的最大危机,是基础产业薄弱的问题,却视而不见,制造新闻,高喊已叫了很多年的“狼来了”;明明是产品广告的内容,却要改头换面改写成堂而皇之的新闻报道。所有这些,对厂家、对国人的关注重点起到了不良的误导作用,也助长了一些企业浮夸和欺骗之风。例如,有的彩电厂家在96年末,突然抛出特别低的售价,使得本己基本稳定的彩电市场在旺季再起风浪,市场再次陷入混乱。本来,这些厂家的彩电采用走私低价彩管或采用不符国标的劣质彩管和其他材料,返修率高达60%以上,低价倾销属不正当竞争,理应予以揭露或至少不予宣传。但奇怪的是,一些舆论工具却特别热心,津津乐道。人们不禁要问:良心何在?

五、更大的危机正在来临

  纵观当前的局势,持续一年的国内彩电大战并未偃旗息鼓,有迹象表明,更大的危机正在来临。危机将来自于几个方面:

  1、彩电界可能出现进一步降价的风潮。96年有的厂家初尝战果,拼命扩大规模,但市场有限,目前全国出现了巨大的厂家库存和商业库存。不少厂家认定25”以上大屏幕有利可图,准备在此再决一死战。春节前有的厂家的劣质29”彩电出厂价已降至35O0元以下。更有的厂家已同国外公司商谈,准备走私进口几十万个34”彩管,以低于6000元的价格出售34”彩电。而有的彩电厂家在境外公司的插手下,已离开了原有的经营宗旨,以商品经营,掩护不法的资金经营,准备不借成本再战一番,打你个中国彩电企业(包括大企业)人仰马翻。这些情况如不加控制,势必引发更大的灾难。

  2、彩管业和元器件厂家将受到沉重的打击。目前,我国的彩管产量扣去出口之外,基本供求平衡,略有盈余。但据了解,96年底,国内许多彩电厂家纷纷转向国外,定购29”及部分25”彩管,保守估计29”以上彩管的进口量(走私量)计划400万只以上,再加上25”、21”的部分走私进口,总量在500万只以上。这样,势必使国内彩管厂家出现巨大的需求缺口。彩管厂为了保证满负荷生产和产销平衡,可能不得不做出进一步降价的决定,从而引发彩管大战。此情况对其他元器件厂家也将如此。如若彩管进一步降价,将引发彩电再一轮降价。如此下去,我国的电子业将元气大伤。

  3、中国的彩电质量将受到危害。为了应付降价竞争,许多彩电厂已顾不得技术开发和质量把关,纷纷推出粗制滥造的廉价机,同时标榜以各种新的功能、优异的质量。有的彩电厂为了节省时间,节省开发费用,干脆直接进口外国牌号的SKD件,组装后贴上本厂商标出售。目前,国内已有近十家工厂推出或将要推出34”彩电,但是,大部分都是同一机芯、同一外观——都是直接由一两家外国公司提供的SKD件。有的大厂家已全盘接受外国公司的“技术援助”,照抄照搬。人们为了维持生计,已无心顾及未来的发展,这无疑是饮鸩止渴,也正是幕后的操纵者所希望的。

  4、国家财政收入将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如上所述,96年的彩电大战已使国家蒙受超百亿元的损失。根据行业平均水平,彩电的增值税额应为销售额的3—4%,但是资料表明,有的彩电企业利润很高,但纳税水平不到1.5%。增值税额同利润(增值额)之间本来有着勾契关系,利润高则应当有较高的增值税,除非是给予增值税的减免。而增值税的减免正是国库的损失。此外,不少彩电厂家的21”以下彩电售价已接近或低于原材料成本,势必造成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而税务部门对企业是总体核算的,就是说21”彩电国家收不到税,25”以上彩电国家还要贴补税款(用21”以下彩电的超过抵扣部分贴补)。拿国家的钱来打“内战”,实在不值得提倡。

六、以质量捍卫中国的彩电工业

  今年一月,厦华公司组团赴美国参加一年一度的“世界消费类电子展”。在那里,我们看到了另外一种静悄悄的“战争”——高技术的竞争。除了中国和香港地区及个别拉美国家的展台外,已看不到传统的彩电。国外大公司所展出的,尽是高技术的视听产品:液晶电视、等离于大屏幕电视、电视电脑一体机、数字视听产品等等。没有哪一件产品是我国彩电厂家所能拿得出来的。传统电视机的展馆已人迹稀少,寥若晨星。我们感到相形见绌,无地自容。对比一下国内甚嚣尘上的彩电大战,我们有一种被人玩弄的感觉。人家开足马力在发展新技术产品,而却把过时的技术和产品扔给我们,把刀子扔给我们,让同胞自相残杀。痛苦之余,我们悟出,现在不是再高喊“抗战”,高喊上规模的时候了。而是要清醒头脑,考虑中国视听工业的正确的发展道路。就长远来说,要全力发展新的技术、新的产业,以免重蹈移动通讯工业全军覆没的覆辙。从近期来看,要遏制彩电的进一步恶性降价竞争,全面大幅度地提高中国彩电的质量,要尽快发展中国彩电工业的基础产业。由此,厦华公司在96年底,提出了“以质量捍卫中国的彩电工业”的口号,挑起了以质量为中心的第二次彩电大战,在全国各地举办彩电质量擂台赛,欢迎所有彩电厂家接受挑战,同台切磋彩电的技术和质量。我们相信,这样的彩电大战比起价格大战,于国家、于企业、于消费者都更为有利。

七、几项建议

  目前正酝酿的彩电进一步价格大战,如不引导得当,随时可能发生。对此,国家必须尽快有所作为。建议:

  1、旗帜鲜明地支持“以质量捍卫中国的彩电工业”为中心的真正意义上的彩电质量大战,并对彩电业的质量进行严密的监控,对粗制滥造、以低价冲击市场者给予不留情的曝光,把我国的彩电工业的技术开发和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以从根本上战胜国外竞争对手。

  2、由国家出面,采用股份制方式,各彩电厂入股,筹集巨额资金,尽快地解决传统彩电基础薄弱的问题,同时立即着手开发等离子显示屏、数字电视、数字通信产业、DVD等一系列高新的基础产业。

  3、采取更为严厉、更为严密的措施,打击彩电走私行动。同时,对彩管走私进口进行查处,方法是,审核国家发给彩电厂家的许可证数和生产数,一旦生产数超出许可证数,即视为走私,予以查处。

  4、更多地支持彩电出口企业,尽快改变目前出口彩电税收征多退少的制度,以使彩电企业减轻负担,增加出口,缓解过大的产量对国内市场的压力。

  5、在一定时期内,对彩电内销实行定税制,即按彩电规格尺寸分别征收固定税额,以遏制恶性降价,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又促使彩电价格上扬。

  6、舆论工具要加大对彩电出口企业的宣传,加大对质量和新技术的宣传,对恶性降价的内战行为,做出正确评价。要制止在降价战中有偿新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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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更新时间: 2024-03-29 05: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