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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产权转让纪实


《销售与市场》1997年第九期, 2000-07-03, 作者: 陶国峰, 访问人数: 2941


  自从中国企业的产权可以交易以来,广东顺德市华宝集团的产权交易可以说是影响最大和最具有争议的事件之一。笔者尽自己的能力采访了这一事件并在《经济日报》上做了两次报道,使社会公众从新闻媒介上而不是从小道消息中了解了华宝产权转让的基本事实。笔者无意以华宝事件来否定顺德市的整个产权转制工作,但认为华宝交易中有很多可总结和深思之处。以下的报道是对华宝产权转让事件的完整叙述。

难忘的日于

  广东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职工永远不会忘记1993年的11月22日,就在这一天,这家公司下属12个企业的负责人分别和香港蚬壳公司及翁氏家族正式签署协议,将这12家企业中的10家独资企业和两家控股企业变成了由翁氏家族控股和管理的合资企业。这次交易的实质是蚬壳与翁氏购买华宝644O0万股的股权,表现形式却是香港的12家企业和华宝的下属企业分别组成港方占60%产权的合资企业。在这笔大交易中充当“卖方”的是顺德市投资控股总公司,这家公司的董事长是顺德现任市委书记,总经理则是现任的市长。在这次签约之前,交易一直在秘密的状态下进行。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家企业的负责人怀着极为复杂的心情签署着一份又一份法律文书,这些文书是香港方面连夜加班拟定出来的。虽然已经搞过预签,“工作量”仍然很大,一位厂长在一天之内竟签下了157次自己的名字。职工和股东们以震惊和无奈的心情关注着这一切。在“合资”的名义下,华宝产权交易由秘密转为公开了。

着着领先的华宝

  广东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曾经在国内首屈一指的华宝空调而名扬海内外。其前身是1984年6月28日成立的集体所有制的广东顺德县经济发展总公司。公司成立时,先是借了5万元做刻公章等费用,又在没有政府担保的情况下贷款30万元开始运作。创业艰难,当时职工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后来,办了个很赚钱的灯饰厂,产品销往美国,贸易也做得顺手,才开始“发”了起来。1989年,空调厂投产,第一年赔了300万元,第二年则一炮红遍全国。从此,“着着领先”的华宝空调不仅在国内走俏,在海外也享有盛誉。1992年,华宝空调产值达到10亿元,1993年产值增加到20亿元,销售额18亿元,产销量都名列全国第一。1992年6月,顺德县经济发展总公司发展为广东华宝集团公司。随后又成功地进行了股份制改造,1993年4月30日广东华宝(集团)股份制公司宣告成立,注册资金17.7387亿元。广东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总产值达到30亿元,盈利数亿元,上缴利税近亿元。在华宝空调这一拳头产品的带动下,企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被职工、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一致看好。在股份制发行热潮中,华宝集团以良好的信誉和业绩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并得到了金融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其股份制发行工作进展十分顺利,顺德等地很多投资者都将华宝作为首选目标。在股份制改造募集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时十分轰动。每股面值一元、溢价两元发行的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一销而空。很多职工倾其所有甚至以房子等作为抵押借钱买股票。1992年12月19日,顺德市政府曾专门发出文件,证明华宝集团公司改制前资产产权为集体所有。证明中写道:“属广东华宝集团公司所有的净资产数额为人民币103280.77万元,其产权为广东华宝集团公司所有”。股份制改造后,企业净资产达18亿多元。按发展计划,1994年产值将达50亿元。正当企业顺利发展,社会公众股有望上市,股东等待分配红利的时候,大部分股权却在股东们不知不觉中被卖掉了。

秘密备忘录

  卖掉华宝产权的决定并不是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己的意愿。在市政府领导和港商接洽转让产权时,董事会和股东们都不知情。先是顺德市有关领导亲自和拥有香港蚬壳电器工业公司大部分股权的香港翁氏家族接洽转让华宝产权,翁氏家族派会计查看了资料后很感兴趣,此后,在顺德市领导的要求下,当时的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表股份公司和翁氏家族草签了意向书。这位董事长在这第一份意向书上只是写下了一个宇——他自己的姓,港商则潇洒地签上了姓名,双方的不同心情溢于字间。

  这位董事长草签意向书之后,市政府的一位领导又和港商签订了一份意向书。意向书中写明:市政府是广东华宝集团公司10O%股权的持有人,而广东华宝集团公司即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股份制改造发起人和最大的股东,持有股份总额为80500万股。市政府将广东华宝集团公司持有的8050O万股权中的64400万股卖给港商,每股价格为两元,全部款项分6次到1995年12月底付清,共计人民币12.88亿元。签约之后,港商将全权负责广东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行政及决策等事宜,而市政府则应尽量促使各职员签订雇佣合约,继续为港商掌握的华宝集团效力工作。考虑到有关法律法规,港商并未直接买进股权,而是以合资的形式分别占有华宝集团下属企业的产权。

  意向书中规定,港商拥有广东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华宝空调器厂等10个独资企业60%的产权及牛津布厂、锦纶厂两家华宝集团控股企业31.44%和45%的股权。牛津布厂和锦纶厂各有25%的股权为另一港商拥有,这部分股权也将由翁氏以2000万元人民币收购。

  这桩产权交易,表面上是合资,实际是产权转让。其具体做法是:先将华宝的资产转移到华宝属下的香港东盈实业有限公司,再由翁氏与蚬壳公司新组成的联营公司从东盈实业有限公司获得要出卖的华宝产权。翁氏占有大部分股权的蚬壳公司的财产不过几亿港币,而要“吃”掉的华宝集团却有逾18亿元人民币的资产,以小博大正是生意场中的“蛇吞象”,风险自不待言。因此,翁氏及蚬壳专门在一个英属处女岛上注册了各占50%股份的联营公司,由联营公司来收购华宝的产权,倘若出了问题,则由处女岛上的联营公司来承担风险,以免蚬壳公司遭受严重损失。

  签下了意向书上的一个字后,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任董事长就辞去了职务。在离任告别宴会上,这位董事长即席赋诗一首,诗曰:“两手空空进顺蜂(华宝集团位于顺德市的顺峰工业开发区,建厂之时尚为荒山),几多风雨几艰辛?社会压力何所惧,三起三落三抽根(“抽根”指紧银根);兄弟同心最可贵,各界支持志更对;九年搏成华宝业,十八亿元齐奉公。改革大潮巨浪翻,企业转制易股东;激流勇退是时候,难舍手足情义真。告别宦海一身轻,并非丧志作寓翁;茫茫商海总有路,再踏征途显神通!”吟罢此诗,举座无不眼中含泪。董事长含泪一一握别多年一起艰辛与共的同仁,创办新的企业去了。从表面上看,华宝的事他再不过问。

  1993年10月21日,顺德市投资控股总公司又和港商签署了内容和市领导所签意向书基本相同但更详细一些的备忘录。备忘录规定,港方除按购入的12家合资合作企业的股权比例注资外,其余款项以现金支付给顺德市控股总公司,该公司实际上没有一分钱股权。在备忘录的第8条,港方明确做出承诺,“1994年起在市场购入华宝股份公司的雇员所持有的自然人股,按自然人股以不低于每股4元、法人股不低于3元的价格收购”。

  一家公司出售另一家股份制公司的股权,却在对被出卖者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备忘录第11条专门规定:“本备忘录由签约双方共同持有,双方必须保密。未经双方同意不能传阅第三者。”

  和市政府领导签署的意向书不同,在备忘录中,出卖华宝产权的主人变成了控股公司,但签署备忘录的中方委托代表人仍然是有关部门的那位领导,他此时的身份是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市政府由原来的出售者变成了见证方,作为见证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与控股公司董事长是同一个人。

股属实出又买回,赔了三个多亿

  备忘录一签,意味着华宝就此山河易帜,落人港商手中。但事情做起来并不那么简单。华宝的大部分产权出卖给港商,出卖产权的收人却要归控股公司,这在操作上具有一定困难。用华宝下属12家企业的负责人代表各自的企业和港商签署合资协议,将中方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变为港商控股的合资企业,从而让外商占有整个华宝集团的大部分股权的这种做法首先在企业财会人员那里遇到麻烦。因为既然合资,就应该有外方资金注人,就应该按财务制度和会计法来办,而实际上当时并未有资金注人企业,因此,当华宝以外的财会人员把做好的帐拿到华宝财会人员面前要他们签字时,遭到了不约而同的拒绝。僵持的局面持续了一个月之久,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会负责人被调离了,有关方面一再“做工作”,华宝财会人员才在帐上签了字,签字之前,他们按会计法中的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交了异议报告,这样如果出了问题,他们可以免负法律责任。不仅财会人员不肯配合,参与讨论这笔买卖的一些法律工作者也不认为这种出卖产权的做法符合现行法律,因而不肯在有关法律文书上签字,公证部门对有关法律文书谢绝予以公证。

  1993年11月22日,合资协议终于正式签署了。但实际上,1993年l1月1日港商就全面接管了拥有18亿净资产的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权。而在此时,除了签署备忘录时支付给控股公司1000万人民币之外,港方的资金并未到位,直到1994年5月5日,第一笔资金2.4亿人民币才到了控股公司的帐上,比协议协定的“产权转移后I周之内”资金到位晚了半年多时间。

  由于产权的转让和港商接管企业,华宝集团社会公众股上市的计划泡了汤,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分红期限一拖再拖,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上已不再是一个股份制企业。这一切难免在法人股东和职工股东中间引起不安甚至恐慌,一些不借血本买了二手股票的人更是非常不满。本来,广东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有可能在1994年上市,有行家预测,每股可望飙升至28元,因为顺德市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曾升到了23元。现在股票上市化为乌有,人们的心情可想而知。

  1994年5月17日,问题终于摆到了桌面上。是日下午l点30分,顺德市政府有关领导、港方代表、华宝集团12家企业的厂长(经理)及大部分副厂长(副经理)、华宝集团总部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在空调厂会议中心郑重举行会议。在这一装饰高档、清爽宜人的会议室,曾做出不少使华宝空调在市场上所向披靡的决策,许多令人兴奋愉快的消息都是先在这里传开,而今天会议室里的气氛却十分凝重。

  12家企业的领导坦率陈言,指出企业目前人心浮动,对企业信心动摇,影响正常生产,形势严峻。其原因是,产权出卖给港商已成事实,而港商兑现股票的承诺尚未成为事实,职工买华宝的股票是动用了自己大半生的积蓄或动用父母的棺材本,甚至动员自己所有的亲友来参与的,万万没有想到搞到如此地步。募股至今已一年多,分红派息方案迟迟不能出台。合资后,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那么谅解、信任和支持的现象。资金紧缺,企业借贷无门,外商又无力顾及,导致个别企业停产,这样下去预计将出现更多的企业停产。

  港方法定代表人提出,兑现股票港方确有承诺,非常体谅、非常明白大家的心情,将尽快推进资金到位工作。华宝的净资产没有原来说的那么多,只有13个亿左右,股票以3元和4元兑现,是否高一点。至于分红,港方也想分,也想多分一些,因为港方占有的60%的股权,但由于资金实在紧缺,港方也无能为力了。

  对港方的答复,华宝12家企业的负责人表示不能满意,他们指出,股票兑现价格已在备忘录中记录在案,净资产数值在1993年l1月12日也做了确认。在计算股权转让时,只计算了有形资产部分,未将无形资产计入。华宝的商誉、商标、人才、销售网络等无形资产是无法估量的。将不能上市的股票以3元、4元兑现,应该说是市政府、华宝给予港商最大的优惠和让步。必须将股票兑现价格及时间明确下来,好向股东交待。

  在这种情况下,顺德市政府的有关领导不得不出来发表决定性的意见,参加会议的市政府顿导指出:承诺兑现的股票要尽快兑现,确保1994年10月底前先兑现员工股,如资金不能预期到位,将由市政府想办法解决资金出处。必须在6月底前解决分红派息问题,资金请农行支持解决。

  在港商无力承担义务时,市政府挺起了自己的肩膀。

  1994年6月17日、18日两天的上午10点,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华宝总部四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讨论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对分配红利和收购股票作出决议。华宝下属12家企业负责人、100万股以上的法人股单位代表和持有100万股以上股权的个人、华宝总部主要领导骨干等共40多人出席了这次在法律上很难说是什么会议的座谈。

  与会股东明确表示,将华宝卖给无财力、无管理能力的港商主管经营,股东们对其没有信心。要求迅速理顺股民手中的股权,做好善后工作,并将合理的收购股权方案在股东大会上宣布,取信于股民。公司董事会必须以合法合情合理的核算结果来确定分红派息方案,不能偏听港方的个人意愿。这次产权出卖藐视股民利益,违背股份公司章程,暗中交易,虽然得到一笔可观的资金,但由于做法上目无法律、失信于民,政治上的损失是无法计量的。

  与会的顺德市企业转制办公室负责人赶紧发言平息大家的激动情绪,表示说大家提到的许多意见和建议都很实在,目前股民的心情是值得理解的,但收购股民手持的股权必须经省证监委批准,同时亦必须经股东大会通过,大家应该相信政府会尽快解决这个核心问题。

  1994年6月22日,在市领导出席的情况下,召开了第二届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两届股东大会同在顺德市四星级的仙泉酒店举行,气氛却大不相同。第一届大会充满令人激动的欢乐喜庆气氛,这次大会却令不少与会者感到紧张而压抑。第二届股东大会通过了每股分红0.205元的派息方案,紧接着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最大股东广东华宝集团公司以要约方式收购股权的决议,法人股每股3元,自然人股每股4元。1994年7月25日,广东华宝集团公司通过新闻媒介发布公告,宣告该公司收购广东华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自然人股以现金方式结算,法人股以兑换1年期银行存单的方式结算。在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上,只字未提向港商出卖股权一事。

  广东华宝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以2元一股卖出,现在以3元和4元的价格回收,直接损失大约3.4亿元,还不算股份制改造成功又自动将其拆散的间接和潜在损失。

  如果仅仅是投资者的希望破灭,却因此能使市政府得到一大笔资金,或者使港商大赚一笔,也算给社会创造财富,而实际上也并非如此。

  华宝是资金需求量非常大的大型企业,不仅收购股票要钱,已投人近4个亿的三期技术改造工程、科研、房地产、企业正常运转等等都需要大量资金。港方已尽力做了资金投入(尽管所要的条件比较优惠),但要钱的大口仍然洞开。这就使港方力不从心。而资金问题解决不了,不仅使企业在激烈竞争中面临危机,港商也自身难保,市政府收一笔资金的计划更是难以保障。比资金更难办的,则是和职工的关系及管理经营方针的碰撞。多年的拼搏,使华宝同各方面都保持了良好关系,有配合默契、互惠互利、共进共退的稳定的合作伙伴,有一个精干团结的领导核心和敢于拼搏的职工队伍,有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透明度很高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爱国家、爱企业、讲创造、讲奉献;自强不息、团结拼搏、任劳任怨、讲求实效”的“华宝精神”更是为人称道。产权出卖后,港方的经营管理方法和华宝多年形成的模式难免发生碰撞。华宝职工股东认为港方过于看重钱,过于看重“硬件”而对“软件”有所忽视。对于“你求我财,我求你力”,“有钱佬话事”的提法尤为不满。华宝职工认为他们是创业者,华宝是他们拼出来的,而不是港商搞出一个华宝他们来求个饭碗。创业时,有的人舍了每月30O0元的高薪到华宝来拿每月100多元的工资,还常常不能如期拿到,艰苦奋斗干出一个“华宝”,所以他们应该是企业主人而不是被雇佣者。

  广东《南风窗》杂志1994年第9期一篇报道中写道:“当港方想节省成本、换用比较便宜的某国压缩机顶替名牌压缩机时,‘华宝’的一批管理者立即拿出了‘尚方宝剑’——‘华宝’的质量管理大纲。他们说:‘我们的研究所有明文规定,要进压缩机,先得在研究所检测。检测合格了才能小批量引进。’经测试,研究所认为该压缩机达不到要求,决定不予引进。港方固执己见,仍从香港进了450O多台压缩机。华宝职工抗命不从,压缩机堆在仓库里,一台也未投人生产线。

  ……港方竟在华宝职工面前一筹莫展。

  港方曾想将已经占有的华宝股权在大陆以外转让出去,有人估计,这样可以大赚一笔。据悉港商曾和一家美国公司接洽,但没有成功。

  无论如何,收购股权付诸实施,使这次产权出卖走过了最险的一步,即安抚了情绪激烈的股民。但是,此后展现在华宝股东、有关部门和港商面前的,并不是坦途。1994年上半年,虽然经华宝职工奋力拼搏,产值有所增长,利润也很可观,在空调大战的激烈竞争中,可谓成绩不俗,但总的效益和增长率都不如往年。有人说是外部环境不好,全国空调企业日子都不好过,华宝有此成绩足可证明卖掉产权让港商经营是正确决策,可喜可贺。对此,华宝职工很不服气,他们说,华宝的特点就是“着着领先”,在大家日子都不好过的时候独占春色,以前的事实已经一再证明了这一点。其实,眼前的效益好坏尚属小事,有更多更难办的事还等着去做,关键的问题是前面的路还能否走下去。

先结婚后谈恋爱,台适吗?

  华宝集团产权出卖的消息传出后,在经济界和法律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和争议,其争议的焦点问题:

  一、像华宝集团这样蒸蒸日上,经营管理很好的企业应不应该卖掉?转让华宝产权是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理由进行的,华宝集团已经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是否有必要再从股份制“转”回来?

  二、依照法律,谁有权卖掉华宝的产权?处置这样的一个股份制企业的产权时,是否应依《民法通则》《公司法》等法律办事?华宝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其最高权力归股东大会,像出卖产权这样的重大举措毫无疑问必须由股东大会做出决定,市政府及控股公司处置华宝产权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三、如果非要转让华宝产权不可,应该怎样选择购买对象?是否应该考虑采用符合法律和国际惯例的转让及选择买主的方式,譬如招标。国内一家企业曾提出以优于港商的条件购买华宝产权,华宝原董事长曾和12家企业的负责人联合提出,反正是分期付款,愿自筹13亿元资金,自买自身,继续经营管理。这些要求均未被有关领导采纳。而港商的资金尚未到位,便接管了华宝集团的经营管理权。这些情况的发生是否正常?是否合理?是否正确?卖华宝产权的钱又该归谁?

  四、这次华宝产权的转让,国家、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应该如何在转换经营机制的过程中保护国家、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对此,也有新闻媒介发表文章,高度赞扬转让华宝产权的做法,说这是改革改到了深处,称这是“靓女先嫁”,即趁企业在“青春”期身份最高时将实物价值形态转化为货币价值形态。文章说,前几年顺德大力加快工业化进程时,政府借贷投入,发展规模经济,确实造就了一大批明星企业,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就。但与此同时政府也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首先,企业盈利是企业的,企业经营失败,债务包袱都要政府承担;其次,一些乡镇企业挂名集体所有,实则产权不明,“二国营”、“大锅饭”的弊端与日俱增;再者,由于没有产权约束,导致许多企业“利息再高也敢借”,“按胆子分配”,“未建车间先建写字楼”,尤其是1994年宏观调控政策出台后,银根收紧,一些曾风光一时的企业顿感步履维艰。只有吸入外资,引入其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才能保证健康发展。华宝尽管在中国分体式空调器市场上占据了领先地位,但同样面临着如何有力地走向世界的问题,亟需补充后劲,这就必须有大的投人和先进技术及管理的引入,再走政府帮忙贷款的路已经行不通了,只能在“最年轻貌美”时“嫁”出去。

  这一篇幅不长的文章在华宝职工和了解情况的人中引起了强烈反响,不少人认为,访问不少内容不符合实际。确实有些企业经营失败,使政府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亟需通过产权改革和转换经营机制将包袱卸下来。但对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谁有病该谁吃药解决问题,看看是决策错误,是经营不善,还是不正当干预过多?将好企业卖掉并不能使不好的企业好起来。政府探索建立新型企业机制是正确和必要的,但这并不等于说必须把经营好的企业都“转化为货币价值形态”。

  再者,华宝集团并非靠政府贷款发展起来,也不靠政府给贷款活着,更不是政府的包袱,它是一个已交纳了大量利税的兴旺发达的股份制企业。它不是需要嫁出去的、败家的“姑奶奶”,而是一个“养家的儿子”。“姑奶奶”败了家,难道非得把“养家的儿子”卖掉吗?即使要卖,也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经济规律。如此用先结婚后谈恋爱的“父母包办”方式将华宝“嫁”出去,造成的是一桩非法婚姻。

翁氏撤到了高速公路上

  事情并未就此打住。就在这期间,新闻媒体报道了华宝产权转让的部分真相,这桩买卖严重缺乏法律基础的事实使人们大吃一惊。蚬壳作为香港的上市公司,股票直泻,一再停牌。翁氏家族坚持到1994年l1月,终知难而退,决定放弃其占有的60%华宝产权,宣布退出。将这一消息最早公之于众的是香港新闻媒体。1994年11月11日,多家香港报纸同时披露了这一在港炒得很热,而在大陆却寂然无声的新闻,新闻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由于空调市场不景气,宏观调控使销售款回收周期加长,空调生产竟争对手增多,蚬壳公司决定退回华宝产权。

  ——收购华宝产权的联营公司是由蚬壳公司及其大股东公司翁氏家族各出资50%专门在英属处女岛注册的,该联营公司共向华宝投资2.4亿元人民币,占应出资总额的18.6%,退出后可获退款1.4亿元人民币,

1亿元的损失由翁氏承担。

  ——蚬壳虽退出华宝,但将与顺德市合资修建顺德至番禺的高速公路。这条公路将于1995年1月1日起的未来10年内为蚬壳集团提供稳定之经常收入。蚬壳集团已经为这条公路投资l亿美元。

  香港的经济已经是成熟而发达的市场经济。但是,若以市场经济的眼光来衡量,蚬壳公司从华宝的退出和其开始占有华宝产权一样令人费解。

  经记者多方了解,终于采访到另外一些情况,其新闻价值至少不低于已经见诸新闻媒介的报道。

  1994年l1月初,蚬壳公司与顺德市投资控股总公司经协商达成协议性的备忘录,对华宝集团属下的12家企业的股权变更作出了约定,这些约定实质上是一份帐单。约定中载明:

  蚬壳公司退出所占有的60%产权。

  双方认可,蚬壳方面到1994年10月31日止,以注资、借贷、进人原材料的贷款等方式连本带利在华宝投入资金1.67亿美元,约等于人民币14.2亿人民币。蚬壳公司愿承担l亿元人民币的损失,控股总公司应归还蚬壳总公司1.553亿美元,约合13.2亿元人民币。

  应还的1.553亿美元中,l亿美元作为蚬壳公司向顺德至番禹高速公路的投资。对于这条公路,蚬壳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只凭这l亿美元抵债性的“投资”获取收益。据蚬壳公司披露,其获利方式是: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6月的30个月内,每年最少收取900万美元的回报,此为兴建期。1997年7月1日以后的7年半时间内,蚬壳公司按每半年967万美元的数额收回投资成本,同时还收取最少每年l1%的回报。这些收入均为税后收人。这条公路的合作到2004年才结束,也可以说是跨世纪的工程了。

  1亿美元的本息从公路上收取,剩下的5530万美元则由华宝集团的企业归还本息,由顺德市投资控股总公司提供担保。

   备忘录上还约定,双方的结算均以国际硬通货美元结算,如汇率发生变化,按有利于蚬壳公司的方法计算,蚬壳公司接管华宝之后,也掌管了空调厂的材料进口业务,备忘录约定,蚬壳公司代华宝订购的8.4亿日元和400万美元的材料,在蚬壳公司退出后华宝还必须优先采用,由顺德市投资控股总公司负责协调双方签约和核对数量。

  蚬壳公司和顺德市投资控股总公司除备忘录以外,还签订了一份确认书,算了一笔细帐。这笔细帐包括:

  1993年l1月蚬壳公司为收购华宝集团60%产权,向顺德市投资控股总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人民币,蚬壳公司因此分得华宝集团1993年全年利润1.4亿元人民币的60%,计8400万九人民币。

  1994年华宝集团由蚬壳公司及翁氏负责经营管理,全年利润为2600万元人民币,蚬壳公司按60%的比例分得1560万元人民币。

  因为回收股票,共损失34561万元人民币,蚬壳公司承担20778.6万元。但是港商是否承担了这部分损失,至今笔者也没有看到证据。

  从这些备忘录和确认书来看,港商翁氏充分显示了商人的精明,譬如规定以美元还款,利率变动按有利于蚬壳公司办理等。最明显的是其在华宝创始享利润的方法,蚬壳公司并未如约按时出资,其享有利润分成的权利应以资金到位的时间和比例为标准,而不应以签约时规定的时间为准。但确认书中却规定,蚬壳公司在1993年虽然只管理了1个月和在l1月份才出了1000万元资金,却享有全年60%的利润分成。至于资金没到位问题怎么办呢?蚬壳公司按未到位资金的数额退利息给华宝。真是一种独特的计算方法。

  无论如何,蚬壳公司从华宝集团退出了,其最大的一笔资金1亿美元将从一条高速公路上获取本息。可以说,港商从华宝撤到了高速公路却在纸上,至少到现在仍是这样。

华宝到了“成功”手中

  蚬壳公司退出了,华宝的管理出现了某种程度的真空。几经周折,曾在香港注册的顺德市成功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这一曾被作为“靓女”嫁出去的企业集团。原华宝董事长离职时在告别宴会上赋诗说:“茫茫商海总有路,再踏征途显神通!”其“再踏”的“征途”就是组建了这个成功集团,现在终于重回顺德,收复了“失地”。成功集团是华宝集团的负责人及高级管理人员集资组成的企业,它的成立和华宝被港商收购有着直接的关系。成功集团收购华宝,实际上意味着原经营管理者再作冯妇。“成功”收购华宝的签约仪式于1995年3月18日正式举行,成功集团的首脑人物特意合影留念,个个春风满面。在当时的复杂情况下,这一结果也许是顺德市迅速稳定局面的最佳选择。华宝广大职工对此是满意的,不少人兴奋地称之为“华宝又回到了华宝人手中”。但是,从产权性质上,和港商收购前的情况已有本质区别,尽管人员没有太大的变化。从产权上看,应该说是:“华宝到了成功集团手中”。

  成功集团收购华宝集团的条件到底如何?至今未见公开报道。据了解,华宝集团下属的独资和控股企业中,在港商退出时,锦纶厂一家就亏损3亿多元。成功集团收购华宝集团时剔除了亏损最多的锦纶厂,其余企业全部归成功集团,总价值是9000万人民币,而港商收购前进行股份制改造时评估净资产是18亿多元人民币。这两个数字也许能说明一些问题,尽管至今没有任何人为此承担一分钱的责任。老帐尚且不算,这笔买卖是否合算也许无需争论了。

  成功集团收购华宝后,还有些事情未了,最大的一件事就是回收法人股的兑现。

  港商收购华宝时,华宝集团已是改造成功的股份制企业。1994年6月底决定将发行的法人股和自然人股回收,法人股按3元一股给的一年的定期存折,1995年8月1日就要兑现。法人股总计2093O万股,按每股3元计算,需要6亿多元资金。一时间使有关银行气氛十分紧张,因为这无论对谁来说都不是小数目。在有关方面的强力干预下,银行如期兑付了这笔巨额款项,但帐到底是怎么个了结,却不得而知。

  成功集团接管华宝之后,对产权问题缄口不言,有关问题做低调处理,着力于稳定队伍,安定人心,恢复企业的元气。除了纯业务性的广告宣传外,没有多少新闻对外发布。

几点启示

  华宝产权交易这场风波已暂告平息,这家元气大伤的著名企业发展前景如何,还有待实践来回答,会不会风波又起,“靓女”再嫁,也尚难预料。但是,及时地总结这场风波给我们带来的启示却是不能忽视的。

  这场风波给我们的改革带来的启示(如果不是教训的话)至少有以下几点:

  启示之一——在产权改革中,行政权力如何发挥作用,如何监督行政权力的行使?

  严格地说,华宝产权交易这一事件并不具备多大的典型性,因为它的操作不规范。因为出卖华宝产权的真实动机,我们至今不是很清楚,从现在知道的情况看,我们也还不知道对这次交易造成的后果该如何具体评价。但无论如何,其中都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产权改制这一经济体制改革重要举措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实践告诉我们,行政权力的范围必须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并依法行使,权力被滥用后果是严重的。

告诫官员不滥用权力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还是尽快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使滥用权力者无法滥用或不敢滥用手中的权力,至少较大限度地减少滥用权力的程度。

  还应该指出的是,滥用权力谋私是不对的,以改革的名义滥用也是不能允许的。滥用权力不是改革,而防止滥用权力则是改革的目的之一。

  启示之二——产权改制应当严格依法进行。如果华宝的产权交易这样做了,其效果无疑会好于现在的结局。许多法律法规和整个法制不仅仅有限制作用,更重要的是具有保障作用,很多法律都是客观规律的反映。当然,改革中对现行法律中的不合实际的规定有所突破是不可避免的,但无视法律的改革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无视法律的产权改制也是难有好效果的。

  启示之三——目的正确也不能不挥手段,动机良好也不能无视后果。

  笔者看到不断有赞美顺德市产权改制的报道在公开出版物和内部刊物上发表。笔者对顺德市整个转制情况未作调查,不能判断这些报道是否属实,但衷心希望情况确如所言,那样的话真乃顺德市人民所幸。但是,有两种情况使笔者总感到有点不正常。一、从面上赞扬肯定顺德市改制工作的,虽然列举了成堆的数字,一个又一个的例子,但好像对华宝这个例子视而不见或有意避而不谈,甚至让人感到高规格的赞扬似乎正是为了抵消华宝事件的影响。一份内部参考读物最近的一篇报道中在“有待解决的问题”的小标题下面写道:“有的企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就进行了股权转让”。这个企业如果不是华宝,也是有和华宝相同的情况。该文作者将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说成是“缺少借鉴,牵涉面广”。产权改制实际上是产权交易,对股份制企业来说,股东是产权所有人,如果所说企业是华宝,就再次证明未经股东同意就把有18亿资产的股份制企业的产权卖掉是确有其事。

  还有一种情况是,名为讨论华宝产权转制问题,却只在是否应进行产权改制问题上做文章。实际上,对是否应进行产权改制的问题上并无争议,没有什么人,至少没有什么人公开指责或反对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问题在于在华宝产权改制的具体做法上有哪些值得探讨的地方。有很多目的正确的事情正是由于手段错误而使好事办成了坏事。如果以目的正确为由去肯定采用不恰当的做法,是没有说服力的。用愿望、动机去掩盖客观事实或后果,也同样有问题。这样的教训很多,产权制度改革不应重蹈复辙。

  总而言之,无论华宝的产权交易是不是一桩成功的交易,但这笔交易引起的震动却是不小的,华宝产权转让的半途改辙和真相露出水面,使不少企业避免了华宝同样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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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更新时间: 2024-05-08 05: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