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窜货纠纷新辩词:被抓现行就称“钓鱼”,窜货与钓鱼该如何界定? 最近有行业朋友跟我聊起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当下不少的品牌厂商存量市场竞争激烈,一些业务人员或者通路客户扛不住压力,便铤而走险把本区域货物冲向其他市场,只求短期完成指标。 可当窜货行为被对方抓现行,即将启动处罚、追责流程时,窜货方突然抛出一个说法,声称对方是“钓鱼”,货品并非自己主动流出,让原本简单的货流纠纷瞬间复杂化。 1. 窜货的核心逻辑就是货品从低价盘市场流向高价盘市场。 价差是窜货发生的基础,窜货方还会利用返利、政策折让压低出货价格,部分案例里还有厂家业务人员深度参与,承诺后续用陈列奖励、市场费用补齐对客户造成的损失,以推动货品快速外流。 为规避稽查,窜货方大多选择夜间等低敏感时段,将货品分散卸到异地多家二批、三批客户手中,快速分流,避免整车大批量货物被当场查获,这也是很多客户不愿开放库房接受盘点的原因。 从市场底层规律来看,货品往往从库存高企、销售压力大、渠道管理粗放的区域,流向库存健康、管控严格的市场。这类常规窜货只要锁定货源、清点数量,按照企业既有冲流货制度处置,流程相对清晰。 2. ——不可否认,在真实的市场上也确实存在“钓鱼取证”的行为,其目的不外乎钻制度空子,谋求私利,或者“恶意报复”。 但很多时候这只是窜货方的抗辩借口,真正想要定性,不能仅凭单方面说辞,需要依托市场真实情况综合研判。 之前说过,正常的违规货流一定是低价盘市场向高价盘市场流动,如果货品流向完全违背这个常理,也就是高价盘区域反向收货,去指控低价区域窜货,就可能存在钓鱼的嫌疑。 另一种典型钓鱼行为属于恶意报复,区域间此前因窜货处罚“结下梁子”,“被冲方”从多家小型二批零散拿货,分批收集货品凑成整车,进而伪造跨区窜货事实。这种钓鱼行为有显著特征,货品批次号零散杂乱,不是统一整批出库。 这也进一步提醒品牌厂家,要完善自身的产品出库批次溯源体系,从出厂到经销商,再到下游分销商、批发商,最好能做到完整的批次号管理,实现货品归属的全链路可查询。 这样,即便遇到零散的货品投诉,也能够还原事实,减少纠纷认定的难度。 3. 一般企业的货流稽查团队人力有限,很难像司法机关一样完成全方位、无死角的专业侦查取证,所以在货流管理制度上,就必须针对容易产生争议的地带厘清权责、明确处理原则。 比如货品从你的区域流出,首先就代表区域客户管理存在漏洞,区域负责人或者经销商需要承担基础管理责任。这是毋庸置疑的。 其次,如果涉事方认定对方属于恶意钓鱼,不能仅凭口头辩解,必须主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证据——“谁主张谁举证”。例如监控录像、终端取证材料、市场价盘调研数据、零散批次溯源记录等等。 这样企业的稽核部门才可启动二次复核;没有实质证据,就不能仅凭主观判断推翻既定的稽查结论。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能够避免大量无意义的口水仗,防止渠道管理陷入无休止的内耗。 4. 存量市场内卷加剧的当下,品牌内部跨区域的货流冲突只会越来越多,而窜货会直接侵蚀经销商利润,打击渠道长期经营信心。 所以企业在制度执行上应当保持坚定,减少出现过多缓冲协商的灰色地带。过多弹性梯度的处理方式,只会助长侥幸心理,造成窜货屡禁不止,最终反应到台面上的往往只是冰山一角。 写在最后 渠道秩序是品牌长期经营的根基,清晰界定窜货与恶意钓鱼,守住取证、举证、处罚的整套规则,才能保障全渠道价盘稳定,让区域之间不再陷入互相博弈、彼此指责的内耗之中。 十八年营销From EMKT.com.cn管理经验,先后服务于可口可乐、伊利、红牛等快消企业,专注营销诊断、厂商关系、渠道运营及数字化转型等领域。目前担任华彬快消品集团营销执行总裁助理。 个人公众号:京城老西。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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